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收入总额
税法口径的收入:
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即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
1.销售货物收入(增值税项目,含税转为不含税)
2.提供劳务收入(增值税、营改增)
3.转让财产收入(固定资产所有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收入)
【解释】股权转让所得的确认
(1)转让收入确认时间: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转让所得金额确认: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注意免税的情况)
按被投资企业作出利润决定分配的当天确认收入。
【解释】股权溢价形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