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登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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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经营期限已满的除外);
3、董事会决议;
不按规定出资的合营企业,可不提交董事会决议,提交守约方催告违约方缴付或缴清出资的证明文件及守约方申请注销的文件。
4、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清算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清算的原因、期限、过程;(2)债权、债务的处理结果;(3)清算财产的处理结果;(4)清算期内已公告三次的说明。
5、税务机关和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分支(办事)机构已注销的证明(无分支机构的毋需提交);
7、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
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经营期限已满的除外);
3、董事会决议;
不按规定出资的合营企业,可不提交董事会决议,提交守约方催告违约方缴付或缴清出资的证明文件及守约方申请注销的文件。
4、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清算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清算的原因、期限、过程;(2)债权、债务的处理结果;(3)清算财产的处理结果;(4)清算期内已公告三次的说明。
5、税务机关和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分支(办事)机构已注销的证明(无分支机构的毋需提交);
7、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
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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