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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开车去上班,行径一马路的时候,我正常行驶,车速大约10-20KM/HR,已经从50简到10-20,档位减到3档,这时从公交车后面跑出来一个人,这个人撞倒在我的车左...
前几天我开车去上班,行径一马路的时候,我正常行驶,车速大约10-20KM/HR,已经从50简到10-20,档位减到3档,这时从公交车后面跑出来一个人,这个人撞倒在我的车左前机器盖上,头部撞到玻璃上,然后倒在我车的左前轮地地,我马上立即停车,3米内就停住车,没有刹车痕迹。这个行人目前头部内淤血,其他地方没有骨折,目前交警没有定责,但是我询问当时交警说我负全责,这个我感觉对我不公平,我和公交相邻挨着,我也是在我这侧行驶,这件事情除非我知道会发生我就停车,只要开车就会撞上,我想知道行人是否也有瞭望的或者看车的义务,这个定损怎么定?这好像是一条没有施画线的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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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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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在人行道上撞到的,几乎就是全责了。
不过公交车都是靠右停的,如果是对方在机动车道(无斑马线处)过的马路,那么他的责任占绝大部分。
下次开车时一定要小心啊!
不过公交车都是靠右停的,如果是对方在机动车道(无斑马线处)过的马路,那么他的责任占绝大部分。
下次开车时一定要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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