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有什么区别?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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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不同
集体主义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并为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而服务。个人主义是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制度相适应的,并为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而服务。
2、产生条件不同
集体主义是在无产阶级的斗争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个人主义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在反对封建专制和宗教神学的过程中形成的。
3、作用不同
集体主义是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的保证,也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保证,集体主义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重要的调节作用。
个人主义在反对封建专制和宗教神学中,曾经有一定积极作用,但它有明显的阶级局限性:对人的思想产生极大的腐蚀作用;导致人与人之间的残酷斗争,危害社会稳定。
4、本质不同
集体主义是一切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大公无私的思想,又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的政治原则和道德原则。个人主义是以个人为中心,一切从个人出发,为满足个人私欲而不惜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的思想体系和价值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主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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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义
所标榜的与利已
主义
的本质区别,也是令人怀疑的。不可否认,个人主义并不简单地等同
于利
已主义,尤其不等同于
极端
的
利己主义
。严肃的个人主义
理论家
往往十分注重个人的良心、
美德
甚至一定的
牺牲精神
,往往强调个人的活力对
社会发展
的重大意义。尤其在社会发展的特定
时期
,如
欧洲
反封建、反
特权
、反
专制
、反法西斯的历史时期,个人主义还起过异常重要的进步作用。但是,既然个人主义
理论
的
根基
在于信奉个人至上、
个人本位
,那么,它在总
价值目标
上就很难与利已主义严格区分开来。
托克维尔
之所以在创造个人主义
一词
时冠予个人主义以“温和的利已主义”之意,说明他一开始就意识到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的亲缘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说一般个人主义往往表现为“温和的利已主义”,那么,
极端个人主义
则往往表现为极端利己主义。因此在个人主义与利已主义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
鸿沟
。
(二)利已主义在总
倾向
上同个人主义一样,也强调个人至上、个人本位,但在表现形式上,利已主义则更加露骨地强调
一己
私利
的至上性,把一己私利的得失,视为
道德
上
善恶
与否的唯一标准,甚至不惜损害他人
利益
和
社会利益
。
利己主义在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从
性质
上讲,利己主义在
形式
上的
差异性
,主要与对“一已的利益”含义的理解有关。大多数利己主义
思想家
,如
古希腊
的
快乐主义
思想家,
近代
的
霍布斯
、
斯宾诺莎
、爱尔维修等,往往把“一己的利益”等同于“一已的快乐”,因而他们的利己主义常常被
人们
称为快乐主义。但一己的利益往往还有别的含意,也就是G.E.摩尔所说的:“当平常人说到‘一已的利益’的时候他并不意指‘一已的快乐’(他通常甚至并不把这一点包含在内),而意指一己的发迹,一己的美名以及赢得更好的收入等等。”因此,利己主义者往往既可以表现为追求个人快乐的快乐主义者,又可以表现为追求个人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者,甚至还可以表现为以“爱他的邻人”为一己快乐的
手段
的
利他主义者
。
利己主义还可以表现出在范围上的差异性,也就是说,可以有单个人的利己主义,也可以有放大了的利己主义,即费尔巴哈所
称谓
的社会的利己主义、家庭的利己主义、行会的或
村社
的利己主义等等。在
私有制
社会中所出现的那种虚幻的
集体主义
,如封建家长式的集体主义、
法西斯
的集体主义,以及
无产阶级
内部存在的
小团体主义
,都属于这种放大了的利己主义。
所标榜的与利已
主义
的本质区别,也是令人怀疑的。不可否认,个人主义并不简单地等同
于利
已主义,尤其不等同于
极端
的
利己主义
。严肃的个人主义
理论家
往往十分注重个人的良心、
美德
甚至一定的
牺牲精神
,往往强调个人的活力对
社会发展
的重大意义。尤其在社会发展的特定
时期
,如
欧洲
反封建、反
特权
、反
专制
、反法西斯的历史时期,个人主义还起过异常重要的进步作用。但是,既然个人主义
理论
的
根基
在于信奉个人至上、
个人本位
,那么,它在总
价值目标
上就很难与利已主义严格区分开来。
托克维尔
之所以在创造个人主义
一词
时冠予个人主义以“温和的利已主义”之意,说明他一开始就意识到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的亲缘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说一般个人主义往往表现为“温和的利已主义”,那么,
极端个人主义
则往往表现为极端利己主义。因此在个人主义与利已主义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
鸿沟
。
(二)利已主义在总
倾向
上同个人主义一样,也强调个人至上、个人本位,但在表现形式上,利已主义则更加露骨地强调
一己
私利
的至上性,把一己私利的得失,视为
道德
上
善恶
与否的唯一标准,甚至不惜损害他人
利益
和
社会利益
。
利己主义在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从
性质
上讲,利己主义在
形式
上的
差异性
,主要与对“一已的利益”含义的理解有关。大多数利己主义
思想家
,如
古希腊
的
快乐主义
思想家,
近代
的
霍布斯
、
斯宾诺莎
、爱尔维修等,往往把“一己的利益”等同于“一已的快乐”,因而他们的利己主义常常被
人们
称为快乐主义。但一己的利益往往还有别的含意,也就是G.E.摩尔所说的:“当平常人说到‘一已的利益’的时候他并不意指‘一已的快乐’(他通常甚至并不把这一点包含在内),而意指一己的发迹,一己的美名以及赢得更好的收入等等。”因此,利己主义者往往既可以表现为追求个人快乐的快乐主义者,又可以表现为追求个人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者,甚至还可以表现为以“爱他的邻人”为一己快乐的
手段
的
利他主义者
。
利己主义还可以表现出在范围上的差异性,也就是说,可以有单个人的利己主义,也可以有放大了的利己主义,即费尔巴哈所
称谓
的社会的利己主义、家庭的利己主义、行会的或
村社
的利己主义等等。在
私有制
社会中所出现的那种虚幻的
集体主义
,如封建家长式的集体主义、
法西斯
的集体主义,以及
无产阶级
内部存在的
小团体主义
,都属于这种放大了的利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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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个体利益 和考虑所有人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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