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人和谈话对象分别指说话人和被谈话人谈话,谈话对象是被谈话人。
我找别人谈话,那我是谈话人,谈话对象是那个你找的人。
区别在于所指向主体不同:谈话人的主体是发起谈话的人,谈话对象指的是谈话沟通的双方。谈话目的不同:谈话人通过谈话,希望达到对事实、情感情绪等有所了解。
谈话的基本释义:
1、两个人或许多人在一起说话。
2、用谈话的形式发表的意见(多为政治性的)。
3、用谈话形式做思想教育工作。
出处
《东观汉记·朱祜传》:“祜 尝留上,须讲竟乃谈话。”
冰心 《关于女人·我的邻居》:“此后因为我做了学生会出版组的顾问,她是出版组的重要负责人员,倒是常有机会谈话。”
刘绍棠 《二度梅》三:“工作队三番五次找他谈话。”
徐银斋 《胡琴的风波》:“胡支书 知道了这事,就来找我谈话。”
说话人和谈话对象分别指说话人和被谈话人谈话,谈话对象是被谈话人。
所指向主体不同:谈话人的主体是发起谈话的人,谈话对象指的是谈话沟通的双方。谈话目的不同:谈话人通过谈话,希望达到对事实、情感情绪等有所了解。
谈话对象仅指明谈话双方是谁,自身不带目的性。主动性与被动性不同:谈话人是发起谈话的一方,具有主动性。谈话对象是通过双方的互动从而达成谈话。
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况谈话结束后可以让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
一、是以谈话方式处置问题线索过程中程序要素不完备。如谈话过程只形成了简单的工作记录、制作的谈话笔录存在缺陷等。为了强化监督执纪的严肃性,弥补程序要素不完备的瑕疵,可以在谈话结束后让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
二、是通过谈话及前期核查仍然没有把问题查清楚的。如被反映人否认存在被反映的问题,但否认理由不充分、不具体或者被反映人在谈话中说明的情况存在明显问题,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呈现事实,可以在谈话结束后让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
三、是通过对被反映人谈话后,发现被反映人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需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下一步即将针对被反映人涉及的相关问题开展初核,为了进一步做足准备、固定证据,可以在谈话结束后让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
谈话人是发起谈话的一方,具有主动性。谈话人通过谈话,希望达到对事实、情感情绪等有所了解。
谈话对象指的是谈话沟通的双方。一般仅指明谈话双方是谁,自身不带目的性。双方是主动与被动的相结合,通过双方的互动从而达成谈话。
与人交谈时的技巧:
1、面带微笑,语气温和。
不管是谁都喜欢和面带微笑,语气温和的人说话,他们可以跟这个人讲话的时候听出一种亲切的感觉。
2、言谈举止,要有礼貌。
跟人说话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也许言行举止,想要跟别人有效的交谈下去,就要有礼貌的跟人相处,让别人对你产生好感度。
3、共同的话题。
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这个意思就是说,跟人交流的时候,找到投机共同话题的人,就会有效的去交流了。
4、注意时间。
同样一个话题不要聊得太久:就算是两个人都喜欢的话题,也不要在这个话题上不停的说,不停的去聊,时间太长的话,对方会感到很厌烦的。
就是说话的人
听他的人和谈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