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列强与清政府签定的不平等条约哪些涉及台湾问题?及详细时间。。。
《马关条约》,1895年4月17日签订。
《马关条约》(又称《春帆楼条约》)共11款,并附有“另约”和“议订专条”。条约的主要内容为:
1、中国承认朝鲜“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实则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
2、中国将辽东半岛、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包括钓鱼岛)、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
3、中国“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两亿两;后增加三千万两“赎辽费”;
4、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四地为通商口岸,日本政府得派遣领事官在以上各口岸驻扎,日本轮船得驶入以上各口岸搭客装货;
5、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市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其产品免征一切杂税,享有在内地设栈存货的便利;
6、日本军队暂行占领威海卫,由中国政府每年付占领费库平银五十万两,在未经交清末次赔款之前日本不撤退占领军;
7、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将战俘尽数交还,中国政府不得处分战俘中的降敌分子,立即释放在押的为日本军队效劳的间谍分子,并一概赦免在战争中为日本军队服务的汉奸分子,免予追究。
扩展资料:
《马关条约》签订后,台湾人民不愿沦为亡国奴,决定以自己的力量浴血奋战、抵挡到底。
1895年5月25日,为了免于被割让,丘逢甲等台湾士绅建立台湾民主国,推举原台湾巡抚唐景崧任大总统,清军将领刘永福任大将军,率黑旗军和以徐骧为首领的义军等抵抗力量反抗日本的侵占;
坚持了5个月的战斗,历经大小百余仗,使日本侵略者付出惨重的代价,但因武器落后和后援不继终遭失败。
6月7日,日军占领台北。6月17日,首任台湾总督桦山资纪在台北举行始政仪式,正式建立起在台湾的殖民统治。10月21日,日军占领台南。10月23日,台湾全岛沦陷。
1937年日本制造“七七事变”,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全面爆发,许多台湾青年奔赴大陆参加抗战。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12月9日国民政府发布《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明确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
《马关条约》自属废止之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马关条约
1885年《中法新约》 法军退出台湾、澎湖
1895《马关条约》 割让台湾澎湖列岛及其附属岛屿
时间:1895年4月
地点:朝鲜
主要内容:承认日本队朝鲜的控制;割让中国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开放重庆,沙市,杭州,苏州4处为通商口岸;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设厂。
2《马关条约》,1895年,割台湾澎湖列岛及其附属岛屿给日本
1895《马关条约》 割让台湾澎湖列岛及其附属岛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