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会这么想吧:
家有家训,校有校规。自己的错自己承担便是。若是因为个人学业态度问题,的确如触犯了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连续两周以上没回学校接受教研活动,或者没注册,事实如发出的退学公告那般,个人也欣然会接受学校退学处理。谁叫自己自作自受,辜负自己青春年华?
但是公告中也提到了,如果有异议,规定期限内,可以口头陈述和申辩或书面申辩。意思莫非是指,若是学生接到通知后在期限内作出了合理的申述,还有机会翻盘?
争取机会让学校重新做决定。若不是自身态度问题,而是有其他合理原因,有机会,个人应该是会主动积极地和学校联络,争取让学校收回退学决定吧。毕竟不是诚心破坏校规,要拿自己的学籍开玩笑。就算百分之一的概率也要去尝试一下吧。
失败过后,以此为戒,激励自己继续前行。若是力争过后,学校驳回申辩,那意味着没有机会再回去继续完成学业。结果不如人意,虽会难受,但人生还得继续,即使没有博士生头衔,也可以凭自己其他实力立足于社会。
人生不可能一条路走到底,总会面临人生路上的十字路口,或者遭遇挫折,需要重新调整好心态,走往另一条路的可能。不管是自己一时冲动做错了事,还是其他原因导致犯错,都不应该成为一辈子不可翻身的束缚。
有句话说得好,"上帝给你关了一道门,同时就会给你打开一扇窗。"就算是被退学了,也要把它当作是一次人生的忠告与教训。
只要铭记在心,以此为戒,从新出发,好好努力去工作,投身于自己热爱的事业积极开拓美好的未来,也是会有前程似锦的美妙人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