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swl,对“粉丝行为偶像买单”这句话争辩的双方都不在一个频道
反对的人把“买单”解读为负责任,而这样转换后其不合理性就变得显然了,你总不能找到哪条法律规定自己必须要为仰慕自己的人做出的蠢事负责吧,所以偶像显然不用为粉丝的行为负责
但是作为饭圈流传已久的潜规则,这句话存在即合理,我们不妨问一问自己它的作用是什么?
显然,是规范粉丝,粉丝的疯狂大家有目共睹,她们为了偶像的利益(尽管大多时候是臆想)什么都做得出,比如最强的卖国式洗白,而对粉丝的不理智行为能起到遏制甚至消灭作用的,大概就是来自正主的劝导了(不过要是事情都闹到法律层面了那就法律解决吧,这里说的是一种于动机处的遏制)例子也很多,蔡徐坤,林更新,杨超越,白宇等等等等都用各种方式向闹出事的无脑粉表达过意见甚至不满,当然也有开骂的(一阵舒爽),用这种方式规范自己的粉丝行为是很有效果的,如果不考虑资本的力量,在正常人看来也是显而易见应该做的,但为什么总是事与愿违,总有偶像保持失声不作为呢?比如最近的227,事情闹到这么大不是没有原因的: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钱啊朋友们,在资本家眼里,这种对偶像有宗教般狂热的粉丝简直就是活着的钞票,人傻钱多谁不爱啊
支持不买单不代表支持无视,我本人还是希望偶像能主动负起正确规范粉丝行为的责任,不然到时候莫名祸从天降就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了
所以你看,这句话细细品来,又有了那么点道理,坏就坏在“买单”的歧义性上。
粉丝群体行为,偶像必须买单。
所谓买单,并不是因为该事情被责骂,偶像没有做什么事情,不应该被责骂。但粉丝的糟糕行为造成偶像连带的名声下降,在客观上,偶像应该也不得不买单。
从对应角度来说,‘粉丝行为,偶像买单’具有合理性。例如粉丝打榜行为,偶像获利。粉丝的破坏行为,偶像同样买单。
从行为人的权利出发,更加正确。买单是客观意义上的,你不能左右消费者的选择权,我对粉丝影响不好,不买偶像的产品,没毛病。所谓‘粉丝行为,偶像买单’只是这种事实的概括。
由于大家都网上追星,各种平台的账号其实很容易注册且还可以购买,所以某个明星的“粉籍”,其实很容易领。比方说,X这个人是A明星的黑粉,它可以注册一个微博小号,然后关注这个明星的相关话题并转发几条,此后再发表一些有害信息(比如不利于A的言论,或者拉踩、引战其他偶像的言论),那么X是典型的“PPH”(披皮黑——披着粉丝的皮给A招黑)行为。
尤其是,当粉丝和黑粉撕逼大战过程中,黑粉哪管那位“犯错”的粉丝究竟是不是A的粉丝,只要看着它像A的粉丝,恨不得就赶紧用大字报裱起来作为武器祭出了。
对于个别粉丝的无脑言行,偶像没有参与也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偶像能够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成为粉丝群体的行为表率就行啦。再好的老师,照样能教出差生。差生分数不理想,要怪老师吗?粉丝的行为自己买单吧,偶像买不了,也买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