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设立的行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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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行省制度主要是:其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为行省。元朝的行省制度时期从13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历经元、明、清三代。
在行省制下,行中书省虽然最初具有中央中书省派出机构的性质,但后来实际上成为了地方最高官府,其权力为历代最大。行省除了有地方行政权外,还兼有军政权与财政权,即行省可统辖地方军队,地方财税可自留三成于本行省。元朝前面的宋朝地方最高长官也就只能管辖一州,且其权力还受到制约,军队更是无法掌控;元朝后面的明朝地方财税只可留二成,也无法与元朝相比。
在行省制下,行中书省虽然最初具有中央中书省派出机构的性质,但后来实际上成为了地方最高官府,其权力为历代最大。行省除了有地方行政权外,还兼有军政权与财政权,即行省可统辖地方军队,地方财税可自留三成于本行省。元朝前面的宋朝地方最高长官也就只能管辖一州,且其权力还受到制约,军队更是无法掌控;元朝后面的明朝地方财税只可留二成,也无法与元朝相比。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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