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揭穿原始股骗局
六招识骗局
第一,选择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市场中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品种,都有严格的上市准入门槛。凡是投资者遇到“没有管理层批准文件的证券”应避而远之。
第二,注意推销人员的推销行为。凡是非公开发行的证券,一般都是较为隐蔽的,并不为市场所熟知,更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法的经营证件,其来电、信函、上门服务等应当谨慎看待。
第三,股份只能流入不能流出,这样的“原始股”存在明显欺骗投资者之嫌。作为一个规范的证券市场,其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品种,流动性是第一位的。而“原始股”则因其根本就不具有合法的流动渠道,只能通过“私下转让”的方式进行,这正是其“软肋”所在。
投资者在投资“原始股”时,由于对证券的高流动性估计不足,从而陷入“只要能够转让就可以购买”的误区。虽然投资者可以从中间转让环节中获取一定差价或得到一定的分红,但却无法判断自己手中的“原始股”在多次转让后,是不是接到了最后一棒,而最终使“股权证”成为废纸一张。
第四,高额分红应引起警觉。为了更好地吸引投资者入会购买“原始股”,不法中介或咨询机构往往会有一至两年的分红承诺,并积极进行兑现,从而诱使投资者投入更多的资金。其实这只是一个“诱饵”和精心编制的“圈套”。
面对“原始股”中的高分红,投资者应进行一番细致地实地调查和了解,并对其投资运作水平进行研究和论证,从而避免走入误区。
第五,法律中的“模糊概念”应搞清。只要稍有法律常识的投资者,都会对《证券法》和《公司法》中有关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条款有所了解。并不是所有带有“股份”字样的公司都是允许发行上市的公司。
上市股份和非上市股份最根本的区别是可流通和不可流通的问题。另外,以修改后的新《公司法》第142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等条款作为投资者持有“原始股”的合法外衣,也应三思而后行。
第六,签订合同应谨慎。为防止购买“原始股”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风险,投资者即便没有投资眼光,也要有防范风险、维护自身权益的技能。在选择“原始股”进行投资时,应当把签订合同这一重要环节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
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股东身份”、“款项结算”、“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界定清楚,从而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争取维权上的主动。
扩展资料:
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百倍的高额回报。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
其他股票
(1)国有股是国家持有股份,中国的法律还没有允许上市流通;
(2)法人股是企业法人所持有的股份,不经过转让是不能直接上市流通的;
(3)自然人股是一般个人所持有的股票,一旦该股票上市就可以流通的股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原始股
手段一 以货币充当原始股
美元、加元等外币估计不少投资者都曾见过,但印度卢比、南非币、秘鲁币……这些流通较为稀有的货币恐怕认识者寥寥。有些行骗者利用这个漏洞,以稀有货币充当境外原始股,骗取钱财。
手段二 以私募名义广撒网
近两年,私募因业绩突出,明显好于公募而逐渐取得了投资者的信任。更有很多投资者认为,私募“野”路子或内幕消息较多,因此,有些行骗者索性垫资成立一家“私募”,然后购买股民的联系信息,广布销售网络。
以下防范原始股骗局措施可供投资者参考:
(1)看股票发行或转让是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假如没有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就可判别是非法发行股票。
(2)看中介机构从事证券承销、代理买卖等活动,是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假如没有,基本可判别是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3)千万不要相信即将境内外上市、能带来高额回报等甜言蜜语,保持头脑冷静。
(4)当您碰到判定不清的题目时,可及时与证券监管部分联系、咨询。
六招识骗局
第一,选择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市场中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品种,都有严格的上市准入门槛。凡是投资者遇到“没有管理层批准文件的证券”应避而远之。
第二,注意推销人员的推销行为。凡是非公开发行的证券,一般都是较为隐蔽的,并不为市场所熟知,更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法的经营证件,其来电、信函、上门服务等应当谨慎看待。
第三,股份只能流入不能流出,这样的“原始股”存在明显欺骗投资者之嫌。作为一个规范的证券市场,其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品种,流动性是第一位的。而“原始股”则因其根本就不具有合法的流动渠道,只能通过“私下转让”的方式进行,这正是其“软肋”所在。
投资者在投资“原始股”时,由于对证券的高流动性估计不足,从而陷入“只要能够转让就可以购买”的误区。虽然投资者可以从中间转让环节中获取一定差价或得到一定的分红,但却无法判断自己手中的“原始股”在多次转让后,是不是接到了最后一棒,而最终使“股权证”成为废纸一张。
第四,高额分红应引起警觉。为了更好地吸引投资者入会购买“原始股”,不法中介或咨询机构往往会有一至两年的分红承诺,并积极进行兑现,从而诱使投资者投入更多的资金。其实这只是一个“诱饵”和精心编制的“圈套”。
面对“原始股”中的高分红,投资者应进行一番细致地实地调查和了解,并对其投资运作水平进行研究和论证,从而避免走入误区。
第五,法律中的“模糊概念”应搞清。只要稍有法律常识的投资者,都会对《证券法》和《公司法》中有关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条款有所了解。并不是所有带有“股份”字样的公司都是允许发行上市的公司。
上市股份和非上市股份最根本的区别是可流通和不可流通的问题。另外,以修改后的新《公司法》第142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等条款作为投资者持有“原始股”的合法外衣,也应三思而后行。
第六,签订合同应谨慎。为防止购买“原始股”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风险,投资者即便没有投资眼光,也要有防范风险、维护自身权益的技能。在选择“原始股”进行投资时,应当把签订合同这一重要环节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
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股东身份”、“款项结算”、“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界定清楚,从而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争取维权上的主动。
扩展资料:
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百倍的高额回报。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
其他股票
(1)国有股是国家持有股份,中国的法律还没有允许上市流通;
(2)法人股是企业法人所持有的股份,不经过转让是不能直接上市流通的;
(3)自然人股是一般个人所持有的股票,一旦该股票上市就可以流通的股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原始股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这个平台是什么地方的。目前国务院只批准了八家交易所,分别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大家一定要认准这八家交易所!别的不多提,可自行网上查找,咱们重点说一下前三家证券交易所,一般所购买的企业原始股权,企业都会在这三家挂牌上市,凡是说在其他地方上市的都一律不可取!包括地方性股权交易平台。
其次,看这家企业有没有三家中介机构,分别是,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凡是要挂牌上市的公司都需要这三家中介机构参与并且持续督导,投资者在选择企业时一定要调查清楚。
再次,我们一般在投资时都是由中介机构介绍的,那么就要看这家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是否有从业资格证,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基金公司从业人员有基金从业资格证!
原始股的选择方法:
1、选择正规的有牌照的证券公司推介的项目,对于杂牌,毫无资质的空壳公司兜售原始股项目,坚决不投。
2、对于有意向投的原始股项目,一定要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一定要付费面谈咨询,聘请专业律师介入。
专业律师可以帮忙拟定专业的投资协议,审阅投资协议里面的“坑”和“套路”。以后即使投资失败,也可以更好的发起法律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多投资者在自己看不懂协议的情况下,轻信推销人员的“骗人鬼话”,导致上当受骗,后续维权,也由于缺乏有力的文书支持,加大了维权的难度。
2.近两年,私募因业绩突出,明显好于公募而逐渐取得了投资者的信任,更有很多投资者认为,私募野路子或内幕消息较多。
3.看中介机构从事证券承销、代理买卖等活动,是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假如没有,基本可判别是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4.不要相信即将境内外上市、能带来高额回报等甜言蜜语,保持头脑冷静,当您碰到判定不清的题目时,可及时与证券监管部分联系、咨询。
5.市场上所有提到原始股交易的,都是骗局,上市公司原始股要求很严而且都是几十倍收益,转让也有限制,没人会卖你,不能上市的原始股,毫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