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原则是什么?
宪法原则:即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社会主义)的宪法基本原则包括: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与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学理上的宪法原则主要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
扩展资料:
不同社会性质下宪法的原则:
1、资产阶级
(1)人民主权原则:主权观念最先由法国的波丹提出,后来卢梭创立了人民主权学说。
(2)人权原则
(3)法治原则
(4)权力制约原则:近代分权学说是英国洛克首先倡导而由法国孟德斯鸠所完成的。
2、社会主义
(1)人民主权原则: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基本人权原则: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从而确立了基本人权原则。
(3)法治原则: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也成为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4)权力制约原则或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