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可以转学籍吗?
初三一般不能转学籍了,初三转学籍是很麻烦,因为好多地方都已经有划片录取的规定,要是这时候换到别的学校,教育部门应该不会审批的。但是现在学籍联网,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没有这个权限了。必须向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
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籍随人走,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学生转学必须办理网上的学籍转学手续,具体情况请咨询接收或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
转学手续的办理
外地学生迁入本市,应由学生家长持原校开出的转学证明和学生本人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到负责接收学生户口所在地区转学生的学校(以下简称“管片学校”)联系申请(若不了解管片学校是哪所学校,可到学生户口所在区、县教育局询问)。经学校同意,即可转入该校就读。
本市学生转往外地,应由学生家长向原校递交书面申请,并向原校出示户口迁移证明。原校同意,即可为学生开具转学证明。学生需在市内转学,学生家长应持变动后的户口登记卡或有关证明向原校申请。
原校同意后,学生家长填写好原校发给的“转学联系表”,原校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再由学生家长持该表和户口登记卡或有关证明到户口迁入地区管片学校联系申请。
接收学校若同意,须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学生家长将该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转学证明到接收学校就读。
除了转学要有户口转移证明,因为现在学籍全国联网,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已经没有审批权限,需要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教育部强调,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
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或外来务工人员务工地跨省、市、县发生变化确需转学。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并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或务工所在地学校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