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省级政府,地(市、州、盟)政府,县(市)级政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级市自治州(盟)人民政府。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县(旗)、市辖区、不设区的市、自治县(旗)的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指县级政府以及比县级更高级的政府,包括县级、(地)市级、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指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地级市(含自治州盟)。县级、乡镇级人民政府。 县级人民政府指县一级的人民政府,所指代的是特定对象。
扩展资料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以及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国务院统一领导,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行政工作。
既是国家的,也具有地方属性;既是国家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执行或保证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办理上级国家机关交办的事务,同时也是地方单位,依法管理地方事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还享有自治权。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事务;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地方各级国家公务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是指包括前一款的各级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
各级人民政府包括县级以上的,也包括县以上的镇(乡)人民政府。
三者的区别,第一种是指县到省这一级,“地方”就是指的中央政府所辖的各级政府;第二种是指县级一直到中央政府;第三种是指从中央到乡镇的各级人民政府。
比如说,我是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的,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就是 “沂源县政府、淄博市政府和山东省政府”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五)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
本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选举县长、副县长。所以肯定包含县级、区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