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00字
2012-08-28
小时候,我觉得读书没有什么“味道”,但随着我逐渐地成长,接触书籍越来越多了,发现原来书籍是一杯喝不完的茶,感觉由淡变浓,愈喝愈有味道!古人读书有“三味”之说,即“读经味如稻梁;读史味如肴馔;读诸子而家,味如醯醢”。我无法感悟到如此精深,但也痴书切切,非同寻常。在我的“小书店”里有着许许多多的书籍,其中那一本书里的一篇文章,使我一生受用,也让我念念不忘。
爱有多种多样,有伟大的父母之爱,有纯情炽热的情爱,有朋友之间真挚的友爱……但对一个学生来说,除了家庭的温暖,老师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可以说是非常珍贵。如果老师对一个学生不管不问、漠不关心,那么这无疑给这个学生带来无端的烦恼,造成心理上的压力,这时会对学生百害而无一利。对任何一个学生来说,老师的关心爱护是他们的精神粮食啊!我们生活在舒适的环境中,浸泡在老师源源不绝的关爱之泉,对比其那些差生,老师给予他们的爱远远不及优等生。其实老师应该彼此平等、不分高低地对待学生。
在书中,我们可以感受得到不同的心情:兴奋的、悲伤的……也可以尝到不同的味道:酸的、甜的、苦的还有辣的。在书中,可以找到无穷的乐趣,可以充实自我,开阔视野。所以古人说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后来我发现了,我们没有了书和知识就如人一样没有了灵魂,就等于行尸走肉。书里就像一所游乐场一样,五彩缤纷,有人因为了玩游戏赢了而兴奋,也有人因为玩游戏输了而泄气,他们仍然被他的魅力吸住,无法不去看它,玩它,品尝它。让我们也去享受书中那无穷的乐趣吧!
1读书之“罪”
我的读书生涯缘起于我的一个小学同学,我会一辈子记得他的,因为是他把我引入“歧途”,给我种下“书毒”,在此之前只是看看小人书不算真正的读书。那时学校里每天早晨所有人要参加晨跑,两个人一组排队绕着操场跑大约十圈左右,为了打发这沉闷的活动,他一边跑一边给我讲《西游记》,孙悟空、猪八戒、唐僧、牛魔王、白骨精……我听得入了迷,全然忘了跑步的辛苦无聊,恨不得就这么一直跑下去不用上课听他把故事讲完。后来我软磨硬泡从他那儿借到那套我连字都认不全的《西游记》,可以说他是我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读书启蒙者。
从此以后一发不可收拾,为了读书,我晚上用手电筒照着躲在被子里读,被我爸发现打了一顿;放学路上边走边读,被我爸看见,回家又是一顿打 恨铁不成钢吧下手真够狠的把电视室外天线的铝合金管都打弯了;为了读《三侠五义》我上课时把小说书包上封皮当课本偷读;为读《红楼梦》我偷我爸书桌的钥匙,每天读一段,在他下班到家前再原封不动地放回去;为读《射雕英雄传》我通宵达旦,因为一大早就要交书,后面还有人排队,可以说到了读书“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境界,只是第二天上课就打瞌睡了。
开始时四处借书读,租书读,以零食玩具换书读,后来基本没书可换可借可租了,就开始自己买书。为买书我可以省吃俭用,为买书我可以休息时间去做短工卖苦力挣钱。买了书还要四处藏掖,防止被父母老师搜到,感觉读书是有罪的,要像做贼一样。
2读书之“滥”
随着年龄长大,中毒越来越深,特别是上大学之后,没了压力,几乎每天泡在图书馆、书店,最高纪录一年看了100多本书,中外名著大多是那时看的,鲁迅、老舍、钱钟书、海明威、马尔克斯、雷马克、约瑟夫·海勒、亨利·米勒、乔伊斯、莎士比亚、司汤达、巴尔扎克、狄更斯、伍尔芙、萨特、昆德拉、夏目漱石、村上春树、五木宽之等等,为我打开了广阔的文学世界之门我逮着什么读什么就像个饥饿的人看见面包一样,不管什么味道都贪婪地吞下去再说。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是中国新文学、先锋文学的顶峰期,应该可以说是中国文学期刊的第二个黄金时代(第一个黄金时代是“五四”前后时期),期刊发行每期几十万上百万册都不算什么。莫言的高密《红高粱家族》系列,马原的西藏系列、《上下都很平坦》,洪峰的东北《瀚海》、《极地之侧》(就是上年闹出作家上街乞讨新闻的那个洪峰) 扎西达娃《西藏系在皮绳扣上的魂》、《西藏隐秘岁月》、王小波的《黄金时代》,还有余华、苏童、格非、王朔等等,他们的小说散见于《小说选刊》、《小说月报》、《收获》、《花城》、《钟山》等杂志上,几乎是一期不落买到手。
人属于杂食性动物不错,但读书也这么杂,滥,真是无可救药了。
3读书之乐
我的淘书生涯从中学开始,我住的城市里什么地方最多书可以淘,价格最便宜,我都了如指掌,常常能淘到梦寐以求的极品、珍品(非指孤本绝版之类商业价值,还没到那个层次),只是找寻很久而未得,或是渴慕已久而遍寻不着的书,却被我用很低的价钱淘到就跟捡到宝一样高兴。后来待过的城市我最熟的也是卖书的地方。
那时候特不开窍,把本应花在女孩子身上的时间金钱全花在买书上了,本应从女朋友身上得到的乐趣,只能用无数次淘书生涯中的惊喜补偿,比如:第一版的朱德庸《双响炮》一套(那时还没听说过朱德庸其名),被摆在特价书区内,无人问津,我一翻之下,喜不自禁,一见钟情,半价买下,过了近一年市面上才开始炒作起来,而我已经基本上看过他全部作品了(新出的不算)。
工作后,别人每个星期天陪女朋友逛街,我基本每个星期一个人逛书店、音像店(或摊),一天下来也是筋疲力尽,十几、二十本书,外加一堆碟片,少算也有十几斤,拎得胳膊酸,勒得指关节疼。但等到家休息下来,检视一天的战利品,那种满足,和得到女朋友的夸奖或奖赏,和股票涨停板都有得一比。
闲暇时刻,泡一杯茶,舒服地半躺着,捧一本书,看尽古今中外美丑善恶,体会文字的魅力,思想的力量,情节的跌宕,人物的悲欢,读书的乐趣只可意会不可言说。
以前买书只在书店,后来发现了网上购书的地方,品种多,打折狠,还可以货到付款,省去车马劳顿奔波,辛辛苦苦拎书,更一发不可收拾,快递公司三天两头送货来,货来款去,最后连我们公司的快递业务都转交给送快递的了。不过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连我都不敢相信远超过我的预算,我在当当、卓越几个网上花费了几万元,成为他们的“Super VIP客户”,可以永久享受他们的VIP客户待遇!买书也上瘾的,实在抵挡不住诱惑,一套十本的《亨利·米勒全集》只要20多元,斯文·赫定的《我的探险生涯》3.3折,彩版一套三本《闲情偶寄》丛书原价88.8元,我只花了几块钱,插图本《小王子》1块钱一本……总之一个字:值。
4读书之愁
淘书、买书、读书乐趣自然很多,可书多了也有愁人之处。
一愁放,到大学毕业时大概只有不到一千本书,工作两年左右差不多就有两千了,书多到没地方放了,特地打了一面墙书橱,结果放不下,而且还在不断增加,只好委屈后来的困在纸箱子里。自从闪腰事件后,我再没向家里运过书。一居室换成了两室两厅,十几个书橱都不够用,每层要放两排,书橱不堪重负,把铁板都压弯了。现在堆在我屋里的书与碟也有十几箱。只有买更大的房子,否则书放满了,人往哪放?
二愁理,书多了就要想办法整理,按类别分:文、史、哲、艺术、科普、其他等,再细分:中/外,古典/现代,以此类推。在电脑里编写藏书目录,可以按作者、书名、国家、类别查找,一是方便查找,二是避免重复购买,我已经失误不下十数次了,那些买回来没看过的书,下次又看到却记不清买过没有,不管三七二十一,买下来再说,回去一查,已经买过了,只是被冷落在不知哪个角落里了。但是书目搞了不到1/3,已经打退堂鼓了,书橱放不下,纸箱里的要翻出来整理,实在是个体力活。后来编写DVD影碟目录也是如此,赶不上买的速度,恐怕非得找个专职文书来做,否则我是有心无力完成这一浩大工程了。
三愁搬,最怕搬家,搬一次家差不多像生一场大病,之前的整理打包,之后的整理上柜,没有一个月时间别想消停。上次搬家请搬家公司,电冰箱、洗衣机人家一个人扛了上四楼没费什么力,抬我的书箱,两个人还吭哧吭哧了半天,上秤一称,天哪,最大的一箱近百斤,小的也有几十斤,大大小小六七十箱,最后我过意不去跟人家打招呼加了工钱给人家。
四愁借,知道你书多,就有许多人来借书,我面子薄,不好意思在书橱上贴字条:书与碟还有老婆盖不外借!!!但凡借出去的书或碟,就像是清清白白的大姑娘出门,回来后已经不是白玉无瑕,这已经是万幸了,最怕从此音讯全无,成了永别。我有一个以前的同事,我已经记不清他长什么样了,但我会记住他一辈子的,不是他欠我钱,而是因为他弄丢了我在上学时做苦力挣了2块多钱买到的第一版的《围城》,那可是我的珍藏之一。
五愁读,六七千本,读过的两千本左右,剩下四五千本(不算以后再增加的),按现在一年三十本算,得一百多年;如果我能像我上学时的速度,也得四五十年,天哪!我的眼睛都快瞎了!
5读书之利
上学时我读书纯粹是功利性的,上学—工作—结婚—孩子—退休养老,这些就像一根鞭子一样赶着你在这条人生路上往前奔。
工作后读书也还是功利性的,需要不断学习新东西,给自己充电,否则就跟不上时代,得不到发展。就这样被逼着读了这么多年书,读着读着就读成习惯了。
我现在读书基本以消遣为主了,以前读了那么多功利性的书,就是为了有一天可以让自己把读书当消遣,也算得偿所愿了。也可以说是种习惯,就跟别人抽烟一样。抽烟的人闲下来没烟抽就难受,不知道手往哪搁,我也像抽烟的一样,闲下来不看点什么就坐立不安,所以要么捧本书看,要么放DVD看碟,要么一边看书一边看碟。我不抽烟,不知道抽烟到底有没有乐趣,但我看书看碟觉得有乐趣,上了瘾一样戒不掉了。
读书无非几种目的:专业性——工作需要,功利性——为名利,消遣性——纯粹兴趣爱好。如果是专业性的,当然要找对口专业的、学术一些的书;功利性则不管阳春白雪也好,下里巴人也好,不是我想读什么,而是什么有用我就读什么,需要什么就读什么;如果是消遣性的一般就全看个人兴趣了,漫无目的,想读什么就读什么,喜欢读什么就读什么。如果偶尔从这种消遣中得到了什么收益,也就像那个躺在树下休息的人捡到一只撞到树上的傻兔子一样,纯属意外。如果是想从中得到教益或找到教化别人的资本、或为了学有所用那就属于功利性的了。
参考资料: 深圳日报
那时候特不开窍,把本应花在女孩子身上的时间金钱全花在买书上了,本应从女朋友身上得到的乐趣,只能用无数次淘书生涯中的惊喜补偿,比如:第一版的朱德庸《双响炮》一套(那时还没听说过朱德庸其名),被摆在特价书区内,无人问津,我一翻之下,喜不自禁,一见钟情,半价买下,过了近一年市面上才开始炒作起来,而我已经基本上看过他全部作品了(新出的不算)。
工作后,别人每个星期天陪女朋友逛街,我基本每个星期一个人逛书店、音像店(或摊),一天下来也是筋疲力尽,十几、二十本书,外加一堆碟片,少算也有十几斤,拎得胳膊酸,勒得指关节疼。但等到家休息下来,检视一天的战利品,那种满足,和得到女朋友的夸奖或奖赏,和股票涨停板都有得一比。
闲暇时刻,泡一杯茶,舒服地半躺着,捧一本书,看尽古今中外美丑善恶,体会文字的魅力,思想的力量,情节的跌宕,人物的悲欢,读书的乐趣只可意会不可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