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有哪些功能?
保险具有哪些功能:
一、保险保障功能
保障功能是保险业的立业之基,最能体现保险业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保险保障功能具体表现为财产保险的补偿功能和人身保险的给付功能。
(一)财产保险的补偿
保险是在特定灾害事故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限度内,按其实际损失金额给予补偿。通过补偿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上得到了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保险的这种补偿既包括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也包括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经济补偿,还包括对商业信用中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二)人身保险的给付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保险。由于人的生命价值不能用货币来计价,所以,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程度和投保人的交费能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与条件下,与保险人双方协商约定后确定的。因此,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年龄到达或者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按照约定进行保险金的给付。
二、资金融通功能
资金融通功能是指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中的闲置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发挥的金融中介作用。保险人为了使保险经营稳定,必须保证保险资金的保值与增值,这也要求保险人对保险资金进行运用。保险资金的运用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具有可能性。一方面,由于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之间存在时间滞差,为保险人进行保险资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保险事故的发生也不都是同时的,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不可能一次性全部赔偿出去,也就是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与赔付支出之间有时也存在着数量滞差,也为保险人进行保险资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但是,保险资金的融通应以保证保险的赔偿或给付为前提,同时也要坚持合法性、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三、社会管理功能
一般来讲,社会管理是指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环节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目的在于正常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各环节的功能,从而实现社会关系和谐、整个社会良性运行和有效管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不同于国家对社会的直接管理,而是通过保险内在的特性,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以及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是在保险业逐步发展成熟并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和增强之后衍生出来的一项功能。
2024-11-27 广告
1、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
2、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
3、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
4、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扩展资料:
保险的作用:
一、保险必须有风险存在。建立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对付特定危险事故的发生,无风险则无保险。为了应用大数原则,有可能受益的风险不在可保范围内,因此商业保险机构一般不承保此类风险。
二、保险必须对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所谓经济补偿是指这种补偿不是恢复已毁灭的原物,也不是赔偿实物,而是进行货币补偿。因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在经济上能计算价值的。
在人身保险中,人身本身是无法计算价值的,但人的劳动可以创造价值,人的死亡和伤残,会导致劳动力的丧失,从而使个人或者其家庭的收入减少而开支增加,所以人身保险是用经济补偿或给付的办法来弥补这种经济上增加的负担,并非保证人们恢复已失去的劳动力或生命。
三、保险必须有互助共济关系。保险制度是采取将损失分散到众多单位分担的办法,减少遭灾单位的损失。通过保险,投保人共同交纳保险费,建立保险补偿基金,共同取得保障。
四、保险的分担金必须合理。保险的补偿基金是由参加保险的人分担的,为使各人负担公平合理,就必须科学地计算分担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保险
1、补偿损失职能
保险是在保险有效期内,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发生特定风险损害时的保险金额,对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偿。这种补偿原则使灾害和事故造成的社会财富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之下得到补偿,并在使用价值中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的过程得以持续进行。
2、保险的赔偿功能只是重新分配社会现有财富,而不是增加社会财富。因为从社会的角度来看,被保险人遭受个人风险损害的收入,正是大多数未遭受损害的被保险人的损失。这是所有被保险人给予的赔偿。这种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赔偿,还包括责任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