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 waybill和电放,正本提单有什么区别?
一、SWBL和电放是一样的,提单出来后,代理会扫描给你,你把扫描件给客户就可以换单的。
正本提单,你就要把提单拿到你手里。寄给国外,客户才能换单。
二、电放提单和seawaybill的区别:电放提单是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注有"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的提单副本,复印件或传真件。海运单(Sea—way
Bill)是证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
三、作用:
电放提单的其基本作用:是承运人收到其照管的货物收据,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是用来换取提货单的依据。
海运单的基本作用:是承运人收到的货物收据,是运输合约的证明,是解决经济纠纷时作为货物担保的基础。
四、含义
电放:也就是电报放货的简称。国外的承运人保留全套正本提单,并通知目的港的代理,收货人可凭加盖正本公章的提单复印件和保函换单提货。
正本提单(Original B/L),是指提单上经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是指承运人出具的提单文件,在进出口业务中,有时候会根据业务需要,对提单进行电放,就是发货人向承运人交回正本提单,并出具保函,申请船公司电报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给指定收货人。
扩展资料
有关海运单的法律问题主要有:
1、海运单的法律适用。海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因而调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汉堡规则和有关国内法适用于海运单。然而,调整提单法律问题的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能否适用于海运单,目前观点不一。
2、收货人的法律地位。海运单规则规定了代理原则,规定托运人不仅为其自身利益,同时也作为收货人的代理人,为收货人的利益订立运输合同。因而收货人被视为海运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海运单向承运人主张权利并承担义务。
3、货物支配权。在使用海运单的情况下,托运人有权在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之前的任何时候书面变更收货人,实现对货物的支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海运单
Consignee就可以在缴缴清local charges(若是FOB,还要缴清运费)后提领货物, 而不需要出示任何
提单哪怕是副本.因此,seaway bill是一种对客户极为便捷的海运单据. 甚至比电放要方便多了,
电放还需要起运港船公司发邮件或电报通知目的港。但seaway bill对客户提供极大方便的同时,
也给船公司带来了极大风险。比如说若是C&F货,客户在开船后不需要付运费买提单,收货人仍
能在目的港提领货物。 故船公司对签发seaway bill通常是非常谨慎的,一般都是只能针对一些
GLOBE的VIP大客户如NIKE,ADIDAS,IKEA,WAL*MART(直客类);SCHENKER,DANZAS,K&N,UPS(
INTERNATIONAL LOGISTICS).除此之外,有的船公司还要求必须是做FOB才可以签seaway bill.
电放:也就是电报放货的简称。国外的承运人保留全套正本提单,并通知目的港的代理,收货人可凭加盖正本公章的提单复印件和保函换单提货。
正本提单(Original B/L),是指提单上经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是指承运人出具的提单文件,在进出口业务中,有时候会根据业务需要,对提单进行电放,就是发货人向承运人交回正本提单,并出具保函,申请船公司电报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给指定收货人.
1、SEA WAYBILL——海运单不能背书转让,收货人无需凭海运单,只需出示适当的身份证明,就可以提取货物,“认人不认单”。
SEA WAYBILL — 海运单不能背书转让,收货人无需凭海运单,只需出示适当的身份证明,就可以提取货物。因此海运单迟延到达、灭失、失窃等均不影响收货人提货,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海运欺诈、错误交货的发生
2、TELEX RELEASE — 也就是电报放货的简称。是通过电子报文或者电子信息形式把提单信息发送至目的港船公司。收货人可凭加盖电放章的提单电放件和电放保函进行换单提货。
在船、货双方使用提单情况下,提单是承运人在目的港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承运人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认单不认人”,无单放货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