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请假超过三天,员工需自行缴纳社保,这项规定是否合法?
公司规定请假超过三天,员工需要自行缴纳社保,这样的规定是不合法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一定比例缴纳。我们参加工作公司需要为每一位员工购买社保和其他保险,员工在没有离职之前公司都应该为员工购买保障服务。并且我们的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为每个公民建立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就是在为公民提供保障,对于这家公司的做法自然是违法法律规定。
一、公司请假超过三天自行缴纳社保是否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三十日之内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障服务,未办理社会保障服务的用人单位应该让办事机构代缴纳员工社保。如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支付员工的社保,那么行政单位会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所以说这家公司这样的规定是不合法的规定。
二、如公司让员工签订自愿放弃协议书是否有效
因为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是建立劳动关系的,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向职工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服务,如购买保险,购买五险一金等责任,并且应该主动缴纳社保,那么让员工去签订自愿放弃协议书自然也是无效的,并且这样的规定也会干扰员工的正常工作,那么对于员工说自己的保障就得到了侵犯。
三、员工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入职时我们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那么在这些协议中就会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去做,以及员工受到的保障有什么,那么我们在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失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机构划分责任,提供相关的证据让这些机构进行处理。我们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