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奖惩制度评分细则有哪些?
一、设立奖励制度
1、奖励内容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在师生中或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者;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良者;有其他先进事迹者。
2、奖励方法
口头表扬;通报表彰;颁发奖品;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二、对违纪学生的处罚规定
凡违反《小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1、批评教育:
发现学生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校规、校纪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班主任对因有较明显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并记录学生的改正情况。
2、警告:
受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无悔改者;严重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一学期旷课累计6节以上15节以下者;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政教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记入本人学籍表。
3、严重警告:
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学期内旷课累计15节以上者。严重警告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政教处批准,并在全校大会宣布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4、记过:
经严重警告后仍无效者;发生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者;旷课一学期累计30节以上者。记过由教导吃上报材料到校长室,通过校办公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处分后,考察期为一学期,如受处分者在考察期内有悔改表现或有明显进步,经本人申请,可予撤销处分。
班级奖惩制度的意义
学校奖惩制度的实行一般都体现在班级管理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可以运用一些奖惩手段来使教学效果达到更好。而为了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在运用这些手段时也必须往意运用的程度,不能过重了可能会有适得其反的后果。
在班级管理中制定有特色的班规,巧妙地运用奖惩艺术,可帮助学生成长,提高班级管理的效果,也可提高教学质量。任课教师比班主任更需要奖惩的辅助。大多数小学生都有一个共同心理,就是要听班主任的话,班主任说怎么做就怎么做,不敢去违背。
而对于任课教师的话也许会听,可是持续不了多久就会回到原样。任课教师在进行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往往都需要设置一些奖项或组织一些小比赛来激起学生上课的积极性,听课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