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二、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一、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居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二、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三、缴纳证件工本费。
初次申领,需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六十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一、首次申领免费。
二、农村五保户、贫困户、特困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凭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
三、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凭有效证明减半征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