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领结婚证不到一个月女方要求离婚可以不离吗?
结婚自愿、离婚自愿。当代年轻人应好好把握住自己的婚姻幸福。
——现在离婚制度新增了一个“离婚冷静期”,离婚变得更难了。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猛迅兄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可以看出,当天去民政局离婚并不能当场就离,还要等待30天。在这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想明白了,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申请。
2、30天届满之后,夫妻双方都应当亲自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有一方没来的,就不能办离婚。所以。想要离婚的,最快也要等个30天。
——当然,如果不想通过去民政局办离婚或者有财产分割不清楚,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离婚。
《民法典》第1079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昌渗,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可以看出,想要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也得先经过法院对夫妻的调解,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亲,能调解成功当然皆大欢喜。在满足有上述5种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时还调解无枝袭效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并且,在实践中,大多数离婚案件都不会在一审的时候判决离婚,6个月之后再提离婚的,法院也只能成全当事人了。
所以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没有那么“简单”。作为当代的社会主义新青年,应好好把握住自己的婚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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