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三个。具体如下:
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平等适用刑法,也即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刑法》规范在根据其内容应当得到适用的所有场合,都予以严格适用。平等适用刑法,是维护合法权益的要求,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是预防犯罪的要求,是实现价值追求的要求,是作为规范的刑法本身的要求,是法治的要求。
罪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含义是,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罪刑相适应,是适应人民朴素的公平意识的一种法律思想,是罪与刑的基本关系决定的,是预防犯罪的需要。
《刑法》
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是世界各国刑法理论与实践中普遍接受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在刑法各项基本原则中处于首要地位的核心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司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把握犯罪的本质和具体的构成要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不枉不纵;
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我国刑法主要有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是罪刑法定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该原则规定在我国《刑法》的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其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该原则规定在《刑法》的第四条。
第三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其含义是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规定在《刑法》的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犯罪及其刑罚都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具体内容就是刑法第3条的规定,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
1、司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把握犯罪的本质和具体的构成要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不枉不纵;
2、司法解释不能违背刑事立法的意图,不能代替立法。
罪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便应当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就判处轻重相当的刑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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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原则基本含义:法无明确规定不为罪,法无明确规定不处分。具体内容:
(1)事先的罪刑法定:禁止事后法。仅有在个人行为的过程中早已存有而且起效的法律,才可以对所造成的个人行为具备法律效力。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容许有益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2)严苛的罪刑法定:禁止类推解释,禁止一切不科学的表述。容许有益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3)明确的罪刑法定:酷刑政策法规的适度。
2、适用平等原则基本含义:对别人违法犯罪,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所有人有超过法律法规的权利。针对一切人的合法权利都需要公平地进行维护,不允许有一切岐视。具体内容:
(1)一切机构和中国公民都应当公平地拥有宪法法律法规的支配权。宪法法律法规的支配权有人身权、财产权利、政治权与言论权这些。假如宪法法律只规定了支配权而_有切实有效的对策确保大家能公平地拥有,那仅仅空中阁楼罢了。
(2)每一个人的支配权必须遭受宪法法律的公平维护。每一个公民权利遭受宪法法律维护的水平应当同样,不应该厚此薄彼,不应该有所差异。
(3)一样的违规行为应遭受同样的法律法规处罚。法律法规不但公平地维护合法权利,也公平地追责违规行为。不论是谁执行违规行为,无论其岗位多少,无论其资本是多少,都理应依规公平进行追责,不可坦白从宽施刑,都不应法外施恩,绝不允许有超过宪法法律的权利存有。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基本含义:酷刑的轻和重理应与违法犯罪的轻和重相一致。注意事项:
(1)罪行相一致,是融入大家质朴的公平公正观念的一种法律法规观念,是由罪与刑的主要关系决策的,是预防犯罪的需要。
(2)依据该标准,在可用刑法时,应将酷刑的轻和重与行为人的违法犯罪特性、违法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在制刑、定刑、处决各个阶段均应落实罪刑相一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