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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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孔乙己》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孔乙己》读后感1

  我读了鲁迅写的孔乙己后,深受感动。

  孔乙己一个被封建制度残害的人;一个被科举制度毒害的人;一的被封建社会嘲笑的人。

  他“站着喝酒”“穿着长衫”“身材高大”“花白而又乱蓬蓬的胡子”这些无不显露出他的生活十分穷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像“短衣帮”一样。可他却常常摆着一付读书人的样子,说着什么“之乎者也”。他已经很老了,却时不时偷人家的书,被生活和别人欺凌的像一个现代的流浪汉!

  读完孔乙己我实在是感到辛酸,想到在外面流浪的那些可怜的人。他们虽然生活在21世纪,却像孔乙己一样潦倒可怜。

  其实现在的我们,被中国的传统教育叫的有苦说不出!相同的衣服;相同的发型;不同的待遇等等,这些不就像古代的八股文模式!现在即使是21世纪但还是改变不了以前繁荣模式!

  谁敢说我们不是孔乙己!

  我们是坚强的孔乙己!

《孔乙己》读后感2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孔乙己》读后感3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500字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这一代人,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孔乙己》读后感4

  孔乙己这篇文章讲述了求乞人怎样去乞讨,利用了这一个事列来贬谪那些有手有脚却好吃懒做的只求乞讨度日的人。

  从这一小段中,有很多方法,我给你们一一道来。

  一个小孩子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而拦着磕头,追着哀求,我厌恶他的声调,态度。我憎恶他并不悲哀,近于儿戏,我厌烦他这追着哀呼,又有一个人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但欠哑的,摊开手装着手势。

  从这两小节的内容中,可以看出这些乞讨者方法多样,他们能动脑筋想到这样地方法来取得别人的同情,却不去用自己的劳动换来自己的幸福。那些只靠乞讨度日的人非常可恨,我们要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要用我们辛勤的双手创造我们的幸福。

  从这篇文章中可以得到我们要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应得的报酬,我们有手有脚,为什么不去自己劳动换取我们的幸福呢?

《孔乙己》读后感5

  在鲁迅笔下,有许多文章。但我买了一本叫《孔乙己》的书,让我有了许多感想。

  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袍而没钱的人。

  又一次,孔乙己花了一文钱买了一碟茴香豆,有几个小孩围了过来,孔乙己给每个人发了一颗茴香豆,吃完后小孩们还想吃,于是孔乙己用手盖住了碗,说:“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多乎哉?不多也。”

  就从这一段就可以看出孔乙己的穷苦。一碟茴香豆只要一文钱,可孩子们只吃到啦一颗,孔乙己就用手盖住了碗,怕小孩们多吃一颗。

  之后他就开始偷书,后来被何家人吊起来打了一顿。来到酒店,有人说:“哟,又去偷书了!哈哈哈哈!”“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于是把九文大钱一字排开,并说:“温一碗酒,这回有现钱!”

  他说的话让他暴露了自己的穷苦,并把钱一字“排开,显摆自己很有钱,这道反衬出了他的穷苦咯破。

  每个人都喜欢把自己捧得很高,可有时自己的一个动作可以暴露自己的本性,有时自己可能因为自己的某些目的,而做一些“背叛”自己地位的事情。

《孔乙己》读后感6

  我读的是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是一个好吃懒惰,学问既不高,又教人半懂不懂的人。

  读完《孔乙己》这篇文章,我觉得孔乙己虽然贪吃贪喝,但是在文中“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一句中可以看出孔乙己也是喜欢文学的,而并不是一个即贪吃贪喝,又是一个不勤奋好学的。虽然孔乙己常有偷窃的行为,但也不是天天不务正业。

  在文中孔乙己来酒店喝酒,掌柜已知孔乙己偷窃被何家吊着打,不但不关心孔乙己的伤势,而且来取笑孔乙己。在文中结尾,掌柜还仍然想着孔乙己欠自己十九个钱。可见掌柜这个人是一个贪财,狗眼看人低的人。在文中结尾部分孔乙己被举人打断了腿,原因是偷盗,孔乙己真是不知悔改,以至于到现在也不知道孔乙己到底死没死。

  无论孔乙己到底死没死,我们都要衷心的祝福他。

《孔乙己》读后感7

  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

  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

《孔乙己》读后感8

  悲愤的作者——嘲笑中犀利地抨击

  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人们的心灵扭曲变态,经济上的剥削与精神上的毒害,让人与人之间隔了一层厚障壁了。人与人的关系冷漠、感情麻木,甚至丧失了人最基本的同情心。这就更深层次地揭露出封建科举制度对人们的戕害之深,也反映了鲁迅对这种社会风气的深恶痛疾。

  作为冲决封建罗网的新文化运动主将的鲁迅,在《孔乙己》这篇小说里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封建末期的整个病态社会,咸亨酒客们的冷漠和麻木正是鲁迅针砭的病态社会的毒瘤,作者对病态社会的浓毒,毫不留情地解剖,对笔下的孔乙己既同情又嘲笑,对自食其力,受统治阶级层层盘剥的短衣帮,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对他们毫无同情心,愚昧麻木的心情而感到悲愤,作者在嘲笑中把批判的锋芒无情地指向整个人吃人的社会制度。

《孔乙己》读后感9

  《孔乙己》是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是在中学的语文课本中,当时就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个周末和佳洲同学一起读了这篇小说,我有有了新的感受。

  文中,鲁迅先生把社会浓缩到小小的咸亨酒店之中,通过孔乙己这一封建科举制度受害者和封建文化教育牺牲品的悲剧形象,揭示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和人们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病态和腐朽。

  这次读这篇小说,我的感受是《孔乙己》不仅对于当时的社会环境,对现在的社会也是有普遍性意义的。当今社会,资讯高度发达,许多负面信息让青少年过早地体会事态,影响他们“三观”的形成。多年以后,他们难免会分化为“长衫主顾”、“短衫主顾”和“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难免就会有人象孔乙己那样不为社会所接纳。就这个意义上来讲,孔乙己这一悲剧形象代表了理想和现实的冲突,这在任何一个社会背景下都会存在的。

  所以,离开封建文化教育的框框来读《孔乙己》更能感受这篇小说的教育意义,也说明了当今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性。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鲁迅先生用这有语病的句子做为文章的结尾,我想他的用意也是再于此吧。

《孔乙己》读后感10

  《孔乙己》这本书讲述了在鲁镇,一位嗜酒的下层知识分子孔乙己,因贫穷和未取得功名遭到嘲笑。在这种情况下,孔乙己却不思进取,不想方法去谋生,而是进行偷窃。最终因偷窃被人打断了腿,悄无声息的死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受。封建礼教的可怕。但更多的是,悲哀。对于孔乙己这个人,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其实细想一下,造成他悲剧的原因便是他自己。他一直在固守着封建礼教,每天说一些“之乎者也”的话。在时代发展的过程中,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不但没有开拓思想,反而一直的固守旧的思想。被时代淘汰似乎成了必然。

  不仅如此,在别人嘲笑他时,他从没有反思过自己,每天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贫困,却从不想着去打工谋生,而是好吃懒做,进行偷窃。这一切都说明了这个人的不上进,他的悲剧似乎也是必然的。试想一下,如果他能正当工作,那么他的结局也定不会如此悲凉!

  在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人不要一成不变,不要只活在自己的圈子里。不要在被时代抛弃了之后,才后悔,叹息。一定要懂得变化,抓住时代的脉搏,尤其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

  此外,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现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一切皆有可能。

《孔乙己》读后感11

  在了解了孔乙己那悲惨的经历后,便对这位酸酸的穷书生感到很是可怜,但仔细想想,又感到他可气又可笑。如果当初孔乙己刻苦读书,说不定满腹经论,学富五车的他当了官,生活也就不会那么落魄。但这仅仅是个假设。自满但又贫穷的孔乙己自以为自己有点文化,又不能用这点文化来付出劳动,自食其力,最终因为好吃懒做而走上偷窃之路,被人打断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很可怜他因为没有正当工作而越过越穷,从而误入歧途。别人嘲笑他,他从不理会。而且他虽穷却十分讲信用。他活得让人心酸让人揪心。

  我又感到可气又可笑,气的是他不用功读书,不争气,好逸恶劳,颓唐一生;笑的是他骄傲自满,穿着又破又脏的长衫,过着比短衣族还穷的日子还自感清高,甚至自以为窃书不能算偷。

  其实,在那个时代很多象孔乙己那样的书生,由于考不上官而沦落一辈子。他们不如健壮的庄稼汉,更不如巧舌如簧的商人。他们读书,就象是用一生下赌注,赢者升官发财享受荣华富贵,而输者有的就贫穷撩倒,落魄一生。孔乙己就是一个代表,也算一个特例。

《孔乙己》读后感12

  我相信,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人是可悲的,也是悲剧的。

  孔乙己是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在很多情况下,个人只不过是社会以及统治者的工具罢了,正如那们的导演在《末代皇帝》所传递的悲凉的声音:“当这个王朝要灭亡了,你也要去陪葬。”

  孔乙己就是个陪葬品。

  社会是变动的,变动是残酷的,那位英国的达尔文在提出了生存竞争之后,摧毁的不仅是神权的统治,也摧毁了一代人对于美好秩序的想象。

  现实只是杀戮与竞争而已,能活下去的必然是像狗一样乐于讨好现实的人,像孔乙己这们还梦想着以前的人能活下去吗?

  人的不屈与反抗在世俗这位x君王面前永远是渺小的,每一个时代都反对与他意见相左的人。

  帕斯卡尔曾经对于人为何宁愿向着禽兽也不愿向着天使表示过疑问,但事实是,天使活不下去禽兽活下去了。

《孔乙己》读后感13

  对于孔乙己这个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小人物,我们对其态度还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为多,谁让他偷东西都偷不明白,害为此丢了一条腿呢?呜呼“上大人孔乙己”呜呼害人的封建科举制度!

  《孔乙己》读完,让我觉得与《风筝》很像,受虐者总是忘记,体现当时社会的落魄。那一次次笑,与孔乙己的生死之谜,都体现了当时人们精神的空虚与冷漠。

  文中的四次“笑”。第一次是孔乙己脸上添新伤疤而被嘲笑,这一次是因为孔乙己偷窃大家嘲笑他,错在孔乙己;第二次是孔乙己考不上功名而被嘲笑,这是人们往伤口上撒盐的行为,所以是人们错了;第三次是掌柜的为了吸引顾客而赚钱去取笑孔乙己,错在掌柜的;第四次是孔乙己被孩子们嘲笑,是这个封建科举社会把孩子们都教的势利了,错在当时的社会。这四次笑看似是不经意间的描写,却是作者的别具匠心。

  合上《孔乙己》,短短的几千字,却诉说了当时社会的悲哀,可见鲁迅的厉害之处,真不愧是“以笔为武器”的一代文学大师!

《孔乙己》读后感14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

  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

  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

《孔乙己》读后感15

  秋风萧瑟,鲁镇的街道上显得格外寂静,只听见孔乙己移动与地面摩擦发出的“沙沙”声。他口中喃喃道:“天将降大任物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这点小灾,何足道哉?”

  他挪到一棵树下,觉得小腿疼得厉害,一看原是伤口处冻的又开裂化脓,惨不忍睹,他将自己紧紧蜷在树下,自言自语着:“吾受此难,天岂会不降大任于我?……”想着,竟沉沉睡去。

  这是一个好梦,他梦见八方大轿将他送入宫中,从此他一飞冲天。回到鲁镇,丁举人和掌柜战战兢兢地送水给他,他伸手去接:“呵呵。”地笑出声来。

  不料这一笑竟静了树旁的乌鸦,乌鸦哑哑地叫着,使他惊醒,此时却是秋雨零落,暮色浓重,他无力地笑了两声,牙关冷的一直颤,苦涩道:“我这五十年来都是一场噩梦,不过庄生梦蝶罢了……现在梦要醒了……”他不再说话,闭上了眼。

  寒风哀号,似乎在为他送一首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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