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时间最长的朝代
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多年的历史,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在这五千多年历史中,出现了83个王朝,其中时间最长的朝代是周朝。一起来和我了解了解吧!
周朝——中国历史时间最长的朝代
周朝(前1046-前256)是中国历史上继商朝之后的朝代。周朝分为“西周”(前1046年-前771年)与“东周”(前770年-前256年)两个时期。西周由周武王姬发创建,定都镐京(宗周);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元年),平王东迁,定都雒邑(成周),此后周朝的这段时期称为东周。其中东周时期又称“春秋战国”,分为“春秋”及“战国”两部分。周王朝存在的时间从约前11世纪至前256年,共计存在约为791年,另一说是868年,两者相差一百多年,问题点在于周朝的建国之年一直无法确认。
周朝是中国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世袭奴隶王朝,其后秦汉开始成为具有从中央到地方的统一政府的大一统国家。史书常将西周和东周合称为两周。另外,史学界通常所提到的先秦,主要指周朝,如先秦诸子中之先秦。
周人起源
周人的祖先是黄帝曾孙帝喾,元妃姜嫄的儿子弃,即后稷。商朝初年,后稷的后代公刘率族人从邰迁到磁。周人早期居于今山西中南部一带,公刘时,周部落则已迁居于豳(今陕西)。周人早先并无“周”的概念,氏族以定居的豳为国,国即是城。他们居住稳定,由游牧部族渐变为农耕为主的城邑。自公刘起,又经九世传位,到古公亶父为部族首领时,周人受薰育 戎侵袭逼迫,不得不离乡远徙。他们历尽艰辛,越过漆、沮和梁山,迁至渭河流域岐山以南之周原,就此产生“周”的概念。“周”字最初写法是:上田下口,上下合成,后来演变为周字。周原物产丰富,土地肥沃,灌溉便利,农耕条件优越,经济发展快速。古公亶父造田营舍,建邑筑城,国力迅速恢复壮大。迁到周原以后,周与商有了联系,为了保障部族安全,古公亶父与中原共主的商朝建立起稳定的同盟关系,卑事商王武乙,于商的保护下积聚力量,并且接受了商朝的文化系统,特别是有关于天命的观念,周朝建立之后,这套天命观念经过了周公旦(姬旦)的整理,成为立国的政治法理基础,进而形成了影响后代王朝数千年“奉天承运”的君权神授概念。
古公亶父之时,周部落已颇具规模。而且有三子,偏爱小儿季历。长子太伯及次子仲雍为顺父意传位与季历,自身逃亡荆蛮,与当地本土氏族结合,后为吴国。而根据《竹书纪年》以及民国之后疑古派顾颉刚等人的看法,此时期的周国已经有了“翦商”的想法,吴国的建立则是打算建立西、南两个战略方向的结果。
西周灭亡
主词条: 烽火戏诸侯、犬戎
公元前781年,周幽王继位,任用好利的虢石父执政,朝政腐败,国人怨声四起;幽王三年(公元前779年),伐六济之戎失败;同时天灾频仍,周朝统治内外交困。幽王废正后申侯之女及太子宜臼,改以嬖宠美人褒姒为后,其子伯服为太子。宜臼逃奔申国,申侯联合缯国与犬戎进攻幽王。幽王与伯服均被犬戎杀死於戏。前771年,西周覆亡。
东周建立
主词条: 平王东迁、东周
周幽王被杀后,申、曾等诸侯见目的达到,而此时郑、卫、晋等诸侯率领的勤王之师也已经赶到,于是申侯与缯侯与外面的郑、卫、晋等诸侯里应外合,大败犬戎,犬戎退走。申、缯、卫、晋、郑等诸侯立周幽王太子宜臼为王,是为周平王。与此同时,虢公翰等王朝大臣立王子余臣为王,史称“携王”,这样出现了二王并立的局面。但是列国中绝大多数只承认周平王,而不承认周携王。周平王21年(公元前750年),晋文侯杀周携王,结束了“二王并立”的局面。
郑武公称霸
东周开始后,郑国的郑武公、郑庄公父子把持了王朝的大政。他们利用出任王朝卿士的有利条件,常常借王命大肆扩张,使郑国成为春秋初年一个强国,号称小霸。由于郑庄公公朝中的势力太大,而且常常忙于他在郑国的私事,很少入朝听政,即使入朝,也仅是装装样子,或者干自己的私活。这样引起了周平王的不满。于是周平王逐渐起用虢公以公化郑庄公的权力,这引起郑庄公的强烈不满。而周平王在很多事情又必须依赖郑庄公,因此不得不向郑庄公解释,于是发生了周郑交质的事件。《左传》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强烈的批评,认为周王室与诸侯互换人质,是自己降格,后患无穷。
公元前720年,周平王殁,周朝廷准备委任虢公执政,取代郑庄公。郑国在这年先后收割了温地的麦和成周的禾,周郑关系进一步恶化。到了前717年,郑庄公入朝,周桓王因为郑国擅自领军取用王畿的麦,不以礼接待郑庄公。郑庄公不满周王的做法,公元前716年未有禀告周王便和鲁国交换领土 (该协议于前711年落实),但同年又与齐国一同入朝。
公元前706年,周桓王收回郑庄公在周朝的权力,郑庄公不朝见周桓王,于是周桓王组织联军攻打郑国,但被郑国击败。是为繻葛之战。此后郑庄公与周王室不再有大规模的接触。
领土区域
当时周朝疆土北方封国燕,已到达了今辽宁喀左、朝阳一带,西面至今甘肃渭河上游,西北抵汾河流域霍山一带,东面的封国齐鲁到了山东半岛,南至汉水中游,东南抵长江下游和太湖流域,势力所及还可能到达了巴蜀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