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五院四系是哪些大学
法学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五院包括中国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四系是指北京大学法学系、中国人民。
四系: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劳动奖状"。
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教育源于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28年国立武汉大学成立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五院四系
一、五院
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
西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前身);
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前身);
中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前身);
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前身)。
二、四系
北京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前身);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前身);
武汉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学院前身);
吉林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学院前身)。
“五院四系”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中国法学研究和高等法学教育的最高水平,堪称法学类院校中的“泰山北斗”。
“五院四系”的实力
“五院四系”从来都是用实力来证明自己的。
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这九所学校法学学科的表现都相当不错。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的评估等级为A+,并列全国第一;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评估等级为A;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评估等级为A-。
除了西北政法大学没有得A,其他八所高校全部处于法学的A类领域。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五院四系
如下:
1、“五院”即:
原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
原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
原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
原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原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
2、“四系”即:
北京大学法律系(现北京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律系(现吉林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律系(现武汉大学法学院)。
简介:
“五院四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几所高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法制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影响。
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五院四系报考人数较多,是人文社科领域的名校。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五院四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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