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不像小说的小说,一个好像答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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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在高中,那时只是看世界名著名录中有这本书,恰巧认识的朋友家有,就借来想看,却是一个字也看不下去。那时候只醉心于有各种情节跌宕起伏,百转千回的小说,开篇便觉得这小说好平淡无聊,就此搁置。
在徬徨失措的30几岁,偶然翻起这本书,却觉得毛姆用第一人称去认识和了解的那个拉里,有许多的感悟和选择戳中自己的内心。
2017年新春之交,因为要写读书笔记,于旅途中用手机重新翻阅《刀锋》。感谢这次深度重读,让我更加接近拉里的心灵。
就如作者在开篇所交待的:“故事是几乎没有可述的,结局既不是死,也不是结婚。......只是追叙我过去认识的一个人......我写的这人并不出名;也许他永远不会出名;也许他的生命一朝结束之后,这一生留在世界上的痕迹并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痕迹为多。......但是,也许他替自己挑选的生活方式,和他性格里面所特有的坚定和驯良,在他同类中间的影响会日益加深,这样,可能在他去世长远以后,有人会恍悟这时代里曾经生活过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
这是一篇在一战后蓬勃发展的美国为背景的描写,主要场景却设定在欧洲的社交中心巴黎。身为主人公的青年拉里在战后,在面对战友为救援自己死亡的残酷事件后,“死的丑恶”使他“控制不了自己”,”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有,还是没有。想弄清楚为什么世界上会有恶。想要知道的灵魂是不是不灭,还是死后一切都完了。”人生轨迹因而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只是在身边人醉心欧洲社交、上流社会、功名利禄的时间里,转而去寻找内心的平静和哲学终极问题的答案。他不接受看来前途光明的人生安排,前往巴黎,无所事事,不工作也不上学,置社交宴会于不顾,和未婚妻解约,徜徉于大学和图书馆寻求他所想要的答案,未果,又劳其筋骨去做了水手和矿工,跟随神父与瑜珈师修行,最后在印度的神秘主义轮回转世中得到了心灵的救赎。散尽财产,以体力劳动“接受形形式式的生活”,通过精神生活来获得“人生最大的满足”,“抱着无我和无求的态度,走着一条通往自我完善的道路”。
与其说这是一篇小说,不如说是毛姆以铺陈的情节为工具,以拉里悦耳的讲述为代言,畅谈他对生命意义、灵魂和美好精神生活追求的散文随笔。在这里情节不是最重要的,感悟散落于所有的篇章之中,却不突兀,只觉闪光。
答案无所谓正确有否,但青年拉里那一场追寻却让人向往与感动。
小说以拉里为主线,却同时描述了一个个鲜活的美国人民——“聪明、和蔼、学识优长,却被势利蒙着心眼儿”的古董商人艾略特舅舅;“容光焕发,充满活力”的未婚妻伊莎贝儿;同她结婚的“雄纠纠”的生意人格雷——他们“被那么多的矛盾利益困扰着,那样迷失在世界的混乱里,那样渴望好的,那样外表上笃定,内心里彷徨,那样慈善,那样残忍,那样诚实,又那样狡猾,那样卑鄙,又那样慷慨”,作者对“那片喧嚣激荡的人海”有共情、有疏离。却唯独对见面不多,我行我素的拉里有一种情有独衷发自内心的喜欢,和对其精神追求的景慕。
作者笔下的拉里“不漂亮,也不丑陋,相当的腼腆,一点没有出色的地方”,但“眼睛有一种特别的光芒”“有一种动人的潇洒风度”,“声音悦耳”,“笑得极其可爱,并不是那种漂亮的、闪电似的笑,而是好象含有一种内在的光华,把他的脸都照明 ”。那是与他未婚妻“十足的健康体质,嬉皮笑脸的高兴派头,对生活的满足,和从内心里流露出来的幸福感,使人看了心花儿都开”的不同的美。他像梦一样,作者用饱含感情的笔触把他写得又远又近又美好,似乎是自己内心的向往。
但他们的美却不能结合,拉里想要带伊莎贝儿去经历他的美妙的精神的生活,因为它“多么令人兴奋,经验多么丰富。它是没有止境的。它是极端幸福的生活。只有一件事同它相似,那就是当你一个人坐着飞机飞到天上,越飞越高,越飞越高,只有无限的空间包围着你,你沉醉在无边无际的空间里。你是那样的欢乐,使你对世界上任何权力和荣誉都视若敝屣。”而伊莎贝儿是“一个平常的、正常的女孩子,现在二十几岁,再过十年就老了,要及时行乐”,与其说她追求的是爱,不如说追求的是般配。
一个没法接受荒唐透顶牛马不如的生活,一个不愿按别人的设想回美国去做应当的工作而出卖灵魂。理想与生活,好像一对看似登对却格格不入的恋人,好似相爱,却分道扬镳。
于是,“极端文雅娇艳”的伊莎贝儿,生活在“一切都非常文明”,“置身其中有种惊喜感”的美好家庭里,却一直苦恋着拉里。对男女情爱可有可无的拉里,却认为有可能结婚的女子只有可怜的索菲,她被伊莎贝儿一瓶精心设计的酒重新拉向世俗的堕落,在拉里眼中却蕴藏着灵魂美的种子,最终得到了死。
十分佩服毛姆把这强烈的冲突,揉和进一句句冷眼旁光的冷静描写和对话中,情节看起来很平淡,但每一句话,仔细咀嚼,都有冲突,都有他的偏向。比如他在伊莎贝儿与拉里解散婚约后描写伊莎贝儿在艾略特舅舅的宴会上看到的两个住在巴黎的美国妇女矫揉造作的考究,就好像是年轻可爱的伊莎贝儿徐娘半老后的镜子。
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虽然“他参加过那么多的宴会,曾经和所有那些亲王、公爵、伯爵厮混过,现在都毫无道理了。他们已经忘记他了。” 伊莎贝儿在一个活跃而有文化的社会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虽然“她永远丧失了拉里”
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可以每天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六点上班;苏姗鲁维埃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安身立命之道。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盛世之下,人人得偿所愿。各人有各人的圆满,皆因追求不同。但只有拉里“岁月在他身上没有留下痕迹;不管从哪一方面说,他还是个青年”,那个我们心中的青年拉里。
熙熙攘攘的尘世间,凡人们求名求利求情求爱,造就了繁荣的盛世,也因利益之矛盾产生了诸多的烦恼。某时某刻,我们也偶尔会”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有,还是没有。想弄清楚为什么世界上会有恶。想要知道灵魂是不是不灭,还是死后一切都完了。”有一些人,为了这些问题不停追寻,可能是出世的苦行僧,可能是入世的观察者,却都有苦苦求索之心,其忘我与执着值得尊敬。
在徬徨失措的30几岁,偶然翻起这本书,却觉得毛姆用第一人称去认识和了解的那个拉里,有许多的感悟和选择戳中自己的内心。
2017年新春之交,因为要写读书笔记,于旅途中用手机重新翻阅《刀锋》。感谢这次深度重读,让我更加接近拉里的心灵。
就如作者在开篇所交待的:“故事是几乎没有可述的,结局既不是死,也不是结婚。......只是追叙我过去认识的一个人......我写的这人并不出名;也许他永远不会出名;也许他的生命一朝结束之后,这一生留在世界上的痕迹并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痕迹为多。......但是,也许他替自己挑选的生活方式,和他性格里面所特有的坚定和驯良,在他同类中间的影响会日益加深,这样,可能在他去世长远以后,有人会恍悟这时代里曾经生活过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
这是一篇在一战后蓬勃发展的美国为背景的描写,主要场景却设定在欧洲的社交中心巴黎。身为主人公的青年拉里在战后,在面对战友为救援自己死亡的残酷事件后,“死的丑恶”使他“控制不了自己”,”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有,还是没有。想弄清楚为什么世界上会有恶。想要知道的灵魂是不是不灭,还是死后一切都完了。”人生轨迹因而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只是在身边人醉心欧洲社交、上流社会、功名利禄的时间里,转而去寻找内心的平静和哲学终极问题的答案。他不接受看来前途光明的人生安排,前往巴黎,无所事事,不工作也不上学,置社交宴会于不顾,和未婚妻解约,徜徉于大学和图书馆寻求他所想要的答案,未果,又劳其筋骨去做了水手和矿工,跟随神父与瑜珈师修行,最后在印度的神秘主义轮回转世中得到了心灵的救赎。散尽财产,以体力劳动“接受形形式式的生活”,通过精神生活来获得“人生最大的满足”,“抱着无我和无求的态度,走着一条通往自我完善的道路”。
与其说这是一篇小说,不如说是毛姆以铺陈的情节为工具,以拉里悦耳的讲述为代言,畅谈他对生命意义、灵魂和美好精神生活追求的散文随笔。在这里情节不是最重要的,感悟散落于所有的篇章之中,却不突兀,只觉闪光。
答案无所谓正确有否,但青年拉里那一场追寻却让人向往与感动。
小说以拉里为主线,却同时描述了一个个鲜活的美国人民——“聪明、和蔼、学识优长,却被势利蒙着心眼儿”的古董商人艾略特舅舅;“容光焕发,充满活力”的未婚妻伊莎贝儿;同她结婚的“雄纠纠”的生意人格雷——他们“被那么多的矛盾利益困扰着,那样迷失在世界的混乱里,那样渴望好的,那样外表上笃定,内心里彷徨,那样慈善,那样残忍,那样诚实,又那样狡猾,那样卑鄙,又那样慷慨”,作者对“那片喧嚣激荡的人海”有共情、有疏离。却唯独对见面不多,我行我素的拉里有一种情有独衷发自内心的喜欢,和对其精神追求的景慕。
作者笔下的拉里“不漂亮,也不丑陋,相当的腼腆,一点没有出色的地方”,但“眼睛有一种特别的光芒”“有一种动人的潇洒风度”,“声音悦耳”,“笑得极其可爱,并不是那种漂亮的、闪电似的笑,而是好象含有一种内在的光华,把他的脸都照明 ”。那是与他未婚妻“十足的健康体质,嬉皮笑脸的高兴派头,对生活的满足,和从内心里流露出来的幸福感,使人看了心花儿都开”的不同的美。他像梦一样,作者用饱含感情的笔触把他写得又远又近又美好,似乎是自己内心的向往。
但他们的美却不能结合,拉里想要带伊莎贝儿去经历他的美妙的精神的生活,因为它“多么令人兴奋,经验多么丰富。它是没有止境的。它是极端幸福的生活。只有一件事同它相似,那就是当你一个人坐着飞机飞到天上,越飞越高,越飞越高,只有无限的空间包围着你,你沉醉在无边无际的空间里。你是那样的欢乐,使你对世界上任何权力和荣誉都视若敝屣。”而伊莎贝儿是“一个平常的、正常的女孩子,现在二十几岁,再过十年就老了,要及时行乐”,与其说她追求的是爱,不如说追求的是般配。
一个没法接受荒唐透顶牛马不如的生活,一个不愿按别人的设想回美国去做应当的工作而出卖灵魂。理想与生活,好像一对看似登对却格格不入的恋人,好似相爱,却分道扬镳。
于是,“极端文雅娇艳”的伊莎贝儿,生活在“一切都非常文明”,“置身其中有种惊喜感”的美好家庭里,却一直苦恋着拉里。对男女情爱可有可无的拉里,却认为有可能结婚的女子只有可怜的索菲,她被伊莎贝儿一瓶精心设计的酒重新拉向世俗的堕落,在拉里眼中却蕴藏着灵魂美的种子,最终得到了死。
十分佩服毛姆把这强烈的冲突,揉和进一句句冷眼旁光的冷静描写和对话中,情节看起来很平淡,但每一句话,仔细咀嚼,都有冲突,都有他的偏向。比如他在伊莎贝儿与拉里解散婚约后描写伊莎贝儿在艾略特舅舅的宴会上看到的两个住在巴黎的美国妇女矫揉造作的考究,就好像是年轻可爱的伊莎贝儿徐娘半老后的镜子。
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虽然“他参加过那么多的宴会,曾经和所有那些亲王、公爵、伯爵厮混过,现在都毫无道理了。他们已经忘记他了。” 伊莎贝儿在一个活跃而有文化的社会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虽然“她永远丧失了拉里”
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可以每天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六点上班;苏姗鲁维埃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安身立命之道。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盛世之下,人人得偿所愿。各人有各人的圆满,皆因追求不同。但只有拉里“岁月在他身上没有留下痕迹;不管从哪一方面说,他还是个青年”,那个我们心中的青年拉里。
熙熙攘攘的尘世间,凡人们求名求利求情求爱,造就了繁荣的盛世,也因利益之矛盾产生了诸多的烦恼。某时某刻,我们也偶尔会”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有,还是没有。想弄清楚为什么世界上会有恶。想要知道灵魂是不是不灭,还是死后一切都完了。”有一些人,为了这些问题不停追寻,可能是出世的苦行僧,可能是入世的观察者,却都有苦苦求索之心,其忘我与执着值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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