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钓鱼新规定2022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长江禁渔期新规定2021是以葛洲坝为界,分两个江段,分时段实行禁渔政策,每个江段禁渔时间为3个月。禁渔是从云南省德钦县开始,至葛洲坝水域,禁渔时间为每年的2月初至4月底,葛洲坝以下至长江入海口,禁渔时间为每年的四月初至6月底,从中午12点开始,到12点结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实行捕捞限额专项管理的凤鲚(凤尾鱼)、刀鲚(长江刀鱼)捕捞除外。
《农业部关于实行长江禁渔期制度的通知》
第一条 (一)禁渔原则。按照“划区分时,统一组织,分段分期实施”的原则,以葛洲坝为界,将长江分为两个江段,分时段实行禁渔,每个江段禁渔时间为3个月。
(二)禁渔范围。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长江河口(南汇嘴与启东嘴连线以内)的长江干流,汉江、岷江、嘉陵江、乌江、赤水河等一级通江支流在湖北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的江段,鄱阳湖区和洞庭湖区。
(三)禁渔时间。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葛洲坝以上水域,禁渔时间为每年的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葛洲坝以下至长江河口水域,禁渔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
(四)禁渔对象。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实行捕捞限额专项管理的凤鲚(凤尾鱼)、刀鲚(长江刀鱼)捕捞除外。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53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杭州雪花飘飘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