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外籍人员雇主如何处罚??如果是罚款则是多少?
按人数处罚,非法聘用一个人罚1万并且没收非法所得。相关法律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
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以每非法介绍一人5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5000元,总额不超过100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1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拓展资料
非法聘用外籍人员是指聘用未取得在华合法就业身份私自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北京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京工作生活,北京市每日有外国人近20万人,居住地已经遍布全市所有行政区县。
随着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员融入我国社会,一些外籍不法人员也借机混杂其间,伺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据统计,违法犯罪外国人中“三非”问题较为突出,此类外国人大多无生活来源、无稳定住所、无正当职业,有的甚至专门来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环境安定,必须严格控制外非法入境,包括非法用工。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
《出镜入境管理法》
第八十条
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