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的商标注册的类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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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类别: 1.第9类,计算机游戏软件,可下载的影音文件,鼠标垫,动画片,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与计算机配套使用
的腕垫,视频游戏卡,便携式计算机专用包。 2.第41类,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除广告以外的版面设计,除广告以外的影片制作,电子桌面排版。 3.第42类,计算机编程,计算机系统设计,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软件更新,计算机软件维护,计算机程序复制,计算机软件安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的腕垫,视频游戏卡,便携式计算机专用包。 2.第41类,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除广告以外的版面设计,除广告以外的影片制作,电子桌面排版。 3.第42类,计算机编程,计算机系统设计,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软件更新,计算机软件维护,计算机程序复制,计算机软件安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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