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0371-69691980
2、政策法规处(民办教育处):0371-69691253
3、教育督导办公室:0371-69691038
4、安全管理处(信访处):0371-68101661
教育厅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