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师傅和李师傅合作一项工程两人的工作效率的比是3:4先后合作了6天后李师傅因事离开剩下的由张师傅单独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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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张的工作速度为3,李的为4,则总工作量为(3+4)X6+3X10=72
所以单做张需24天,李需18天(总工作量除以工作速度)
所以单做张需24天,李需18天(总工作量除以工作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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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设张师傅A小时完成,李师傅B小时完成。
(1/A):(1/B)=3:4
【1—(1/A+1/B)×6】÷(1/B)=10
解得A=20.5
B=82/3
(1/A):(1/B)=3:4
【1—(1/A+1/B)×6】÷(1/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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