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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纪律一般是指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纪律,既党的组织纪律。处理各级党组织之间以及党组织和党员之间关系的规范。六个方面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行为。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行为。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三)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
(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
(五)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
(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主要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党和国家有关组织工作方面的原则、规定和制度;
2、违纪主体必须是有责任能力的党员和党组织。非中共党员不构成违反党的组织纪律行为的主体。既包括一般主体,也包括特殊主体,如党员领导干部;
3、主观方面多数是故意,个别违纪行为是过失。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三)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
(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
(五)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
(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主要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党和国家有关组织工作方面的原则、规定和制度;
2、违纪主体必须是有责任能力的党员和党组织。非中共党员不构成违反党的组织纪律行为的主体。既包括一般主体,也包括特殊主体,如党员领导干部;
3、主观方面多数是故意,个别违纪行为是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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