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申请强制执行乐视网2.4亿罚款胜诉,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此案件
一、根据证监会相关的法律规定,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北京法院当年的判罚明确规定判处乐视网赔偿2.4亿元的罚款,但是判罚做出之后,乐视网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复议,提起诉讼,所以默认为乐视网是认可了这个判罚。但是让人尴尬的是乐视网完全摆成了一副不喊冤,不求打的佛系态度。在判罚做出之后,乐视网一没有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判罚想要少赔一点,二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想要让法院重新裁定做最后的挣扎。乐视网就这么挺着了!钱没给,诉没上,但是判罚已经做出生效,不给钱是不行了,所以针对乐视网的这个判罚强制执行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哦~完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乐视网摆烂,根本就没想着后续发展
乐视网自从贾跃亭坑了所有的合伙人之后就已经开始摆烂了,虽然有着不少的版权在身上,每年还能卖点钱出去强维持正常的公司运转,但是无论怎么发展,乐视网的负债几乎不可能填补的上。前段时间不是有乐视员工佛系上班的新闻公布么。其实这些员工的态度就完完全全代表着乐视网其他高层的态度。就等着有人接手或者法院强制执行。反正乐视网能剩下的东西不多,能卖多少卖多少,根据持股的比例很多股东都认赔了。
况且现在的乐视网就是一潭死水,不管谁接手都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如果不是早年间买的几部电视剧的版权还能够维持维持,现在的乐视网早就是土鸡瓦狗不堪一击了。况且乐视网不仅仅是财务造假,乐视网还涉及了很多的资金问题,前前后后这么多负债,早就应该强制执行该卖就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