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女方迁户口怎么办?都需要什么东西?
一、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网上迁移,也可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重办身份证。
二、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提供“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办身份证。
扩展资料:
结婚后迁户口条件:
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市、县辖区)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