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没退休就去世了单位都能要到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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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心理
2022-12-12 · 百度认证:南京柠心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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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死亡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扩展资料:

退休前死亡的继承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

亡者最后1个缴费单位携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村居委会出具的亡者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2份;继承人委托缴费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2、核对

社保险经办机构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继承手续,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

3、确认及领取

缴费单位和继承人本人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由缴费单位携此表至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并出具《财务收据》至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办理领取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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