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币的英文缩写是HKD(Hong Kong Dollar);标志为HK$。
港元的纸币绝大部分是在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下由三家发钞银行发行的。三家发钞行包括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中国银行,另有新款紫色十元钞票,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自行发行。硬币则由金融管理局负责发行。
自1983年起,香港建立了港元发行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发钞银行在发行任何数量的港币时,必须按7.80港元兑1美元的兑换汇率向金管局交出美元,记入外汇基金账目,领取了负债证明书后才可印钞。这样,外汇基金所持的美元就为港元纸币的稳定提供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所有钞票的式样都有版权。所以,任何人在未有得到版权持有人的许可前,都不能任意复制钞票的式样。在香港多年来有几家机构因为未得钞票版权持有银行的批准而在广告上运用,结果被判支付巨额罚款。
虽然港元只在香港有法定地位,但在中国内地和澳门特区的很多地方也接受港元。而且,在澳门的赌场,港元是澳门元以外唯一接受的货币。
扩展资料
香港最初的纸币是在1845年由东方汇理银行发行的。在1935年政府通过货币条例以前,很多银行都有发行纸币,但这些纸币主要作商业上的交易。
政府只接受部分特许银行的纸币为合法通货。1935年以后,政府授权汇丰银行、有利银行(其后被汇丰银行并购)及印度新金山中国汇理银行(其后辗转易名为渣打银行)发行五元以上的港元纸币。而面额一元及以下的港元纸币则由香港政府发行。
香港政府在1975年发行五元硬币后,五元纸币停止发行。1990年代政府发行十元硬币,银行之后亦停止发行十元纸币。
后来,中国银行亦成为香港其中一间发钞银行。2002年,政府再度由金融管理局发行十元纸币。
政府在1995年前曾发行一分的纸币,其目的为方便找赎及用作缴付公共服务账单的仙额。这些纸币在1995年10月1日之后不再被接受为合法货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港元
港币的英文缩写:HKD
港币的英文:Hong Kong Dollar
港币的简介:
港元(单位:元),原称“港圆”(单位:圆),亦称为“港币”或“港纸”,广东省俗称咸龙,是香港的法定流通货币。货币及基金代码之表示法为HKD(Hong Kong Dollar),标志为HK$。
自1983年起,香港建立了港元发行与美圆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发钞行在发行任何数量的港币时,必须在按7.80港元兑1美圆的汇率下向金管局交出美圆,登记或录入外汇基金账目,同时领取负债证明书后才可以开始印钞。这样一来,外汇基金所持的美圆就为港元纸币的稳定提供了支持。
扩展资料
港币的起源
香港是最先把通货称为“圆”的地方。本来香港成为英国开埠之初,采用英国货币。但因为当时与中国大陆的贸易主要以银作为单位,各地银圆包括墨西哥鹰洋、西班牙佛银(查理银元)及大清银圆等都在香港自由通行。
1845年5月1日, 港府辅政司卜鲁斯(Bruce)发布公示,宣布大清银圆(中国通用铜钱)与墨西哥鹰洋、西班牙佛银(查理银元)、印度卢比均为法定通用货币,并规定了银元、卢比、铜钱的相互比值。
1857年,香港政府宣布东藩汇理银行发行之钞票,可以用作缴付政府费用。后来,政府为更有效规管当地的通货,于1862年7月正式宣布香港使用银本位货币制度,而采用了银圆为基本通货单位,而银圆一词亦由原先的形容词变成量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港币
港元或称港币是香港的法定流通货币。按照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香港的自治权包括自行发行货币的权力。其正式的ISO 4217简称为HKD(Hong Kong Dollar);标志为HK$。
2012-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