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政要文言文阅读
1. 贞观政要 翻译全文
原文: 太宗有一骏马,特爱之,恒于宫中养饲,无病而暴死。
太宗怒养马宫人,将杀之。皇后谏曰:“昔齐景公以马死杀人,晏子请数其罪云:‘尔养马而死,尔罪一也。
使公以马杀人,百姓闻之,必怨吾君,尔罪二也。诸侯闻之,必轻吾国,尔罪三也。
’公乃释罪。陛下尝读书见此事,岂忘之邪?”太宗意乃解。
又谓房玄龄曰:“皇后庶事相启沃,极有利益尔。” 译文: 唐太宗李世民有一匹非常喜欢的骏马,平常放在宫中饲养。
一天,这匹骏马无缘无故突然死了。唐太宗大怒,要杀那养马的宫人。
皇后劝谏说:“从前齐景公因为马死而杀人,晏子当着齐景公的面列出养马人的罪状,说:‘你把马养死了,这是第一条罪状;你养死了马而使国君杀人,老百姓知道后,一定恨国君,这是你的第二条罪状;其他诸侯知道后,一定看不起我国,这是你的第三条罪状。’齐景公听后便免了养马人的罪。
陛下您读书曾经读到过这个故事的,难道忘了吗?”唐太宗听了皇后这番话怒气就消了,他对大臣房玄龄说:“皇后用平常的故事来启发影响我,确是很有益的。”。
2. 谁能帮我找贞观政要的文言文翻译
唐太宗李世民有一匹非常喜欢的骏马,平常放在宫中饲养。
一天,这匹骏马无缘无故突然死了。唐太宗大怒,要杀那养马的宫人。
皇后劝谏说:“从前齐景公因为马死而杀人,晏子当着齐景公的面列出养马人的罪状,说:‘你把马养死了,这是第一条罪状;你养死了马而使国君杀人,老百姓知道后,一定恨国君,这是你的第二条罪状;其他诸侯知道后,一定看不起我国,这是你的第三条罪状。’齐景公听后便免了养马人的罪。
陛下您读书曾经读到过这个故事的,难道忘了吗?”唐太宗听了皇后这番话怒气就消了,他对大臣房玄龄说:“皇后用平常的故事来启发影响我,确是很有益的。”。
3. 《贞观政要·贪鄙阅读答案(附翻译)》古诗原文及翻译
作者:(09年重庆卷)阅读下文,完成第8~10题。
人有明珠,莫不贵重,若以弹雀、岂非可惜?况人之性命甚于明珠,见金钱财帛不惧刑网,径即受纳,乃是不惜性命。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不可弹雀,何况性命之重,乃以博财物耶?群臣若能备尽忠直,益国利人,则官爵立至。
皆不能以此道求荣,遂妄受财物,赃贿既露,其身亦殒,实为可笑。贪人不解爱财也,至如内外官五品以上,禄秩优厚,一年所得,其数自多。
若受人财贿,不过数万,一朝彰露,禄秩削夺,此岂是解爱财物?规小得而大失者也。 昔公仪休性嗜鱼,而不受人鱼,其鱼长存。
且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诗》云:“大风有隧,贪人败类。”
固非谬言也。昔秦惠王欲伐蜀,不知其径,乃刻五石牛,置金其后。
蜀人见之,以为牛能便金,蜀王使五丁力士拖牛入蜀。道成,秦师随而伐之,蜀国遂亡。
汉大司农田延年赃贿三千万,事觉自死。如此之流,何可胜记!若能小心奉法,常畏天地,非但百姓安宁,自身常得欢乐。
古人云:“贤者多财损其志,愚者多财生其过。”此言可为深诫。
若徇私贪浊非止坏公法损百姓纵事未发闻中心岂不常惧?恐惧既多,亦有因而致死。 大丈夫岂得苟贪财物,以害及身命,使子孙每怀愧耻耶?古人云:“鸟栖于林,犹恐其不高,复巢于木末;鱼藏于水,犹恐其不深,复穴于窟下。
然而为人所获者,皆由贪饵故也。”今人臣受任,居高位,食厚禄,当须履忠正,蹈公清,则无灾害,长守富贵矣。
古人云:“祸福无门,惟人所召。”然陷其身者,皆为贪冒财利,与夫鱼鸟何以异哉?(节选自《贞观政要·贪鄙》)8。
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乃以博财物耶 博:增加B。
禄秩优厚 秩:品级C。规小得而大失者也 规:谋求D。
事觉自死 觉:败露答案 A解析 博:换取、接受。 9。
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都属于“贪鄙”的恶果的一组是 ( )①遂妄受财物,赃贿既露,其身亦殒 ②一朝彰露,禄秩削夺③道成,秦师随而伐之,蜀国遂亡 ④愚者多财生其过⑤使子孙每怀愧耻耶 ⑥祸福无门,惟人所召A。 ①③④ B。
①②⑤ C。②③⑥ D。
④⑤⑥答案 B解析 考查筛选文中信息要点和对文意把握的能力。③述蜀国灭亡,是“秦师随而伐之”造成。
文中与题干中的“贪鄙”主要是针对人而言。④说明财物多给愚者造成的影响,并没有说是贪鄙带来的。
⑥是说祸和福都是因为个人的所作所为而召来的,没回答“贪鄙”。10。
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以明珠弹雀为喻,说明人不能“见金钱财帛不惧刑网”,贪图身外之物,而招来杀身之祸。
B。文章用“公仪休不受人鱼”和“秦惠王刻石牛置金伐蜀”正反两方面的事例,说明不可“规小得而大失”。
C。为主为臣的,如果能做到“小心奉法,常畏天地”,不仅能使百姓安宁,自身常获欢乐,还能使子孙后代感到荣耀。
D。文章最后以鸟贪高、鱼贪深而被获为警戒,要求“居高位,食厚禄”的官员们做到“履忠正,蹈公清”,这样才能避免灾害、长保富贵。
答案 D解析 综合考查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和分析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 D项“鸟贪高、鱼贪深而被获”有错,应该都是“贪饵故”而被人们捕获,此属混淆文意。
11。用斜线(/)给第三大题文言文阅读材料中划波浪线的句子断句,并把划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用斜线(/)断句:若徇私贪浊非止坏公法损百姓纵事未发闻中心岂不常惧答案 若徇私贪浊/非止坏公法/损百姓/纵事未发闻/中心岂不常惧解析 文言文断句是近几来兴起的一种题型。 考查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文言文句读。
虽说文言断句可寻找一些标志词,如者、也、曰等,但最主要还是在理解文意的基础上断句。近几年重庆考题均考查文言断句,看起来难,但由于不是要求考生加标点符号,只是断句,事实上降低了难度,只要认真对待,得分并不是太难。
4. 《贞观政要·论俭约阅读答案(附翻译)》古诗原文及翻译
作者: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9—11题。
贞观元年,太宗谓侍臣曰:“自古帝王凡有兴造,必须贵顺物情。昔大禹凿九山,通九江,用人力极广,而无怨讟(dú)者,物情所欲,而众所共有故也。
秦始皇营建宫室,而人多谤议者,为徇其私欲,不与众共故也。 古人云:“‘不作无益害有益’‘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固知见可欲,其心必乱矣。至如雕镂器物,珠玉服玩,若恣其骄奢,则危亡之期可立待也。
自王 公已下,第宅、车服、婚嫁、丧葬,准品秩,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断。”由是二十年间,风俗简朴,衣无锦绣,财帛富饶,无饥寒之弊。
贞观二年,公卿奏曰:“依《礼》,季夏之月,可以居台榭,今夏暑未退,秋霖方始,宫中卑湿,请营一阁以居之。”太宗曰:“朕有气疾,岂宜下湿?若遂来请,糜费良多。
昔汉文帝将起露台,而惜十家之产。朕德不逮于汉帝,而所费过之,岂为人父母之道也?”固请至于再三,竟不许。
贞观四年,太宗谓侍臣曰:“崇饰宫宇,游赏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帝王所欲者放逸,百姓所不欲者劳弊。
孔子云:‘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劳弊之事,诚不可施于百姓。
朕尊为帝王,富有四海,每事由己,诚能自节,若百姓不欲,必能顺其情也。 ”魏征曰:“陛下本怜百姓,每节己以顺人。
臣闻‘以欲从人者昌,以人乐己者亡’。隋炀帝志在无厌,惟好奢侈,所司每有供奉营造,小不称意,则有峻罚严刑。
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竞为无限,遂至灭亡,此非书籍所传,亦陛下目所亲见。为其无道,故天命陛下代之。
陛下若以为足,今日不啻足矣;若以为不足,更万倍过此亦不足。 ”太宗曰:“公所奏对甚善!非公,朕安得闻此言?”(选自吴兢《贞观政要·论俭约》 ,略有删节)9.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A.必须贵顺物情 物:人 B.宫中卑湿 卑:低下C.陛下本怜百姓 怜:同情 D.隋炀帝志在无厌 厌:满足10.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都表现唐太宗崇尚俭约的一组是 ①朕有气疾,岂宜下湿? ②固请至于再三,竟不许。
③劳弊之事,诚不可施于百姓。 ④陛下本怜百姓,每节己以顺人。
⑤陛下若以为足,今日不啻足矣。⑥公所奏对甚善 !A.②④⑥ B.②⑤⑥ C.①③④ D.①③⑤11.下列对原文内容的分析和评价,不正确的一 项是 A.本文所论俭约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勤俭节约,而是针对王公贵族挥霍无度“则危亡之期可立待”展开讨论的,具有非常强的现实性。
B.贞观以来“二十年间,风俗简朴,衣无锦绣,财帛富饶,无饥寒之弊”,是王室和大臣们认真贯彻唐太宗俭约治国主张的必然结果。 C.唐太宗不仅以古为鉴,对俭约治国有清醒的认识,而且身体力行,宁愿忍受疾病困扰也决不造屋避湿,体现了一代明君的高尚风范。
D.魏征认为,隋炀帝亡国固然与喜欢奢侈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因为他滥施刑罚,从另一方面对唐太宗提出劝谏,得到了唐太宗的赞许。12.阅读下面画线文字,在需要停顿的六处用“/”线画出。
(3分)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13.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0分)(l)朕德不逮于汉帝,而所费过之,岂为人父母之道也?(4分) 译文:(2)诚能自节,若百姓不欲,必能顺其情也。
(3分) 译文:(3)以欲从人者昌,以人乐己者亡。 (3分) 译文:参考答案:9C10D11。
D(魏徵认为,隋炀帝喜欢奢侈,他为了奢侈而滥施刑罚,导致亡国。并非从“从另一方面对唐太宗提出劝谏”。
)12(3分)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每错两处扣1分,扣完为止;没划不得分。)【译文】孔子说:“熟读《诗》三百篇,叫他去从政做官治理百姓,却不能通达行政;叫他出使四方各国,却不能恰当地赋诗应对。
这样,就是诗读得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说明】孔子在这则语录里主要是讲《诗经》可以应用于从政和外交活动,有其实用功能。文以致用也是我国古代作家的较为普遍的看法。
13。 (1) 我的德行比不上汉文帝,而兴建所花费的要超过他,难道是作为百姓父母的君主所该做的吗? (4分,“逮”、“过”、“为人父母”、反问句式各1分。
)(2)我确实能自我节制,如果百姓不想那 么做,就一定顺应民情。(3分,“诚”1 分,“自节”1分,大意对1分)(3)国君让自己的欲望顺应民情,国家就会昌盛;国君让老百姓以国君自己为乐,国家就会灭亡。
(3分,“欲”1分,“乐”译为意动1分,大意对1分。)【参考译文】 贞观元年,唐太宗对侍从的大臣们说:“从古帝王凡有兴建营造,必须重在依顺民心。
当年大禹开凿九山、疏通九江。使用人力极多,而没有怨言,是因为民心希望这么做,而为大家共同享有的缘故。
秦始皇兴建宫室,而百姓多指责议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和大家共同享有的缘故。古人说:“‘不要做无益的事来损害有益的事’、‘不寻求那些满足私欲的东西使民心不乱’。
可知见到那些能满足私欲的东西,心就一定会乱了。至于精雕细刻的器物,珠宝玉器和服饰珍玩,如果任意骄奢下去,那么国家危亡的日子就会立即到来。
从。
5. 帮忙翻译古文 是《贞观政要》的节选部分
贞观元年,吏部尚书长孙无忌有一次被太宗召见。长孙无忌没有解下佩刀就进了东上阁门。等他出了阁门之后,监门校尉才发觉这个情况。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论罪,以监门校尉没有发觉,当判死罪,长孙无忌误带刀入阁门,判处徒刑二年,并罚铜二十斤。太宗同意这样处置。大理少卿戴胄反驳道:“监门校尉没有觉察,长孙无忌带刀入内,同样是疏忽造成的失误。可是臣子对于皇上,是不能强调什么失误的。依照法律所说:‘供皇上用的汤药、饮食、舟船,发生错误不依照章程行事的,都处以死刑。’陛下如果念其功高,那就不是司法部门所能裁决的了;如果依据法律,罚铜不合理。”太宗说:“法律不是我一个人的法律,而是天下人的法律,怎么能够因为无忌是皇亲国戚,就要搅乱法律呢?”于是太宗下令重新论二人之罪。封德彝坚持当初的处置意见,太宗打算同意他的意见,戴胄又上奏驳道:“监门校尉是因为无忌才获罪的,从法律上将应当从轻,如果讲到两个人的过失,那么情节轻重是一样的。可是现在这两个人一生一死,相差那么悬殊,因此我才坚决请求陛下重新考虑。”太宗于是赦免了
校尉的死罪。
这时候,朝廷大兴选拔举荐人才。有的人伪造官阶资历,太宗命令他们自首,如不自首,判处死刑。不久,有个伪造官阶资历的人事情败露了,戴胄依法判处其流放到边远地区,并把办案情况上报了太宗。太宗说:“我当初下令,不自首的人判处死罪,现在你判案不是依照我的敕令而是依照法律,这是告诉天下人我讲话不讲信用啊。”戴胄说:“陛下如果当时就杀掉他,这就不是我的职权所能干预的了,可是既然把此案交付给司法部门,我就不敢破坏法律。”太宗说:“你自然是恪守法律了,可是就让我失信于天下之人吗?”戴胄说:“法律是国家用来向天下人公布最大的信用的,您的话只是抒发了一时的喜怒之情罢了!陛下一时发怒而许诺杀掉他,知道不能这么做之后,就依法处置他,这是克制小的愤怒而留存大的信用,我私下里为陛下珍惜这种美德。”太宗况:“我在法律上有失误之处,您能纠正我,我还有什么忧虑呢?”
6. 贞观政要 翻译全文
原文:
太宗有一骏马,特爱之,恒于宫中养饲,无病而暴死。太宗怒养马宫人,将杀之。皇后谏曰:“昔齐景公以马死杀人,晏子请数其罪云:‘尔养马而死,尔罪一也。使公以马杀人,百姓闻之,必怨吾君,尔罪二也。诸侯闻之,必轻吾国,尔罪三也。’公乃释罪。陛下尝读书见此事,岂忘之邪?”太宗意乃解。又谓房玄龄曰:“皇后庶事相启沃,极有利益尔。”
译文:
唐太宗李世民有一匹非常喜欢的骏马,平常放在宫中饲养。一天,这匹骏马无缘无故突然死了。唐太宗大怒,要杀那养马的宫人。皇后劝谏说:“从前齐景公因为马死而杀人,晏子当着齐景公的面列出养马人的罪状,说:‘你把马养死了,这是第一条罪状;你养死了马而使国君杀人,老百姓知道后,一定恨国君,这是你的第二条罪状;其他诸侯知道后,一定看不起我国,这是你的第三条罪状。’齐景公听后便免了养马人的罪。陛下您读书曾经读到过这个故事的,难道忘了吗?”唐太宗听了皇后这番话怒气就消了,他对大臣房玄龄说:“皇后用平常的故事来启发影响我,确是很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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