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带不走的思念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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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已过半,夜空里时不时还传来零星的爆竹声,单调又吵闹,且不具美感,将仅剩的一点节日气氛炸得七零八落,唯有一地的碎屑在冷风中瑟瑟发颤。我不喜欢鞭炮的声音,结婚要放,死人要放,这完全相同的响声没一点区别。结婚是白头偕老,离去是一路走好,在我看来都差不多。不都说婚姻是坟墓吗,都一路走好吧!再响的鞭炮也炸不碎冷寂的夜空和浓厚的阴霾,倒是成就了鞭炮短暂的辉煌。
夜,很冷,风划过,带不走——我年复一年的思念。岁月的尘埃,依然厚重,默默静视着我。所有的快乐如此短暂,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不在了,快乐也不再。自双亲早早离开后,我再没体会过家的温馨,还谈什么年味儿。这一个新年,悲伤依旧,落寞如初。
孤独不是寂寞,孤独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寂寞是这种生活方式里的某种状态。当我选择了孤独,或安然,或闲雅,或寂寞,寂寞怎么可能让我如此美丽?寂寞之外,是更深的寂寞。当我遥望夜空,满城的灯火,只要有一盏因我而亮,那便是不寂寞的。寂寞的前身是美丽,寂寞是美丽凋零后的幻化,而非美丽的寂寞。
寂寞就如同每一年除夕夜里的烟花,它们也曾让夜空如此绚烂亮丽,它们将美丽留给夜空,自己却陨落于地。一阵风过,它们盘旋着离开,无谓要去哪里,已然漂亮地活过,足矣。寂寞是我手里的红酒杯,一家人品的是心醉,一个人饮下的是心碎。于是将酒杯掷下,清脆的声音不停回响,这夜便不再寂寞。
看红尘,多少温柔的痴醉,又怎抵,世事的变迁。碎裂的酒杯,也会有一种黯然失魂的美,和着冷雨,恣意横飞。氤氲的酒香,执着的孤单,瞬间弥漫了整间屋子,渐渐延展至夜空。我本独自饮酒,却无端让夜攫取了醇香,我便在这酒香里沉沉睡去。
这些年来,所有的文字只是为了给老爸看,活着就这么个念想,从生硬而晦涩的文字开始,当我刚开始有些随心所欲,有写作欲望之时,老爸没了。每一次去祭拜父母,会把我的一些文章念给老爸听。老爸永远是我心目中最棒的男人,这四十五年来,仿佛都在证明给老爸看,当然,我很不争气,我已经努力了,我一直想多练练笔,多写点,然后很自豪地跟老爸说“爸,你看我写的小说怎样,打个分吧。”可是我连这句话都没来得及说。
妖没有本事,写不出名篇巨著来,更没有精髓的思想,所有的文字都上不得台面,纯属自娱自乐。但妖又极其自恋、自私还自我,没有任何信仰,只信自己!这辈子从不小瞧自己,也不大看别人,始终未曾忘记这句话,因为在我孩提时代,老爸是这样告诉我的。
爸爸走的时候才62岁,在他离去的前两天,是老爸的生日,那是最后一次陪老爸喝酒,因心脏不好本已戒酒的老爸破例喝了两杯红酒。那一天他很开心,自妈妈走后,那是我和妹妹给老爸过的第一个生日,没有妈妈的絮叨,爸爸端起酒杯的那一刻自是多了几分豪爽。老爸很能喝,年轻的时候常常醉得不知归路,在这一点上,我完全秉承了他老人家的优良传统。
每一个夜晚的来临,我并不急于开灯,我怕那些刺眼的白光惊扰了父母的魂魄。我不停地抽烟,一屋子烟味儿,很是呛人,总是希望爸爸妈妈会出现在那烟雾里。坐于暗夜里,我脑子里常常会有很多画面:爸爸把烟递给我,妈妈试图去阻止爸爸,妈妈还会嗔怪爸爸“你个老家伙,真不知你是怎么教女儿的,人家的父母都是给女儿买花裙子,你倒好,尽买些烟啊酒的,哪天你发大财了,是不是还要买飞机大炮嘛。”
老爸则对妈妈笑笑“你个老娘们儿懂什么,熏过的肉肯定比新鲜的放得久。女孩子抽烟喝酒也不是啥坏事,我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像个小脚媳妇似的,要大气,要泼辣,还要天不怕地不怕。不要去学那些只会在自家门前卖弄口舌,溅一地唾沫星子,一边嗑瓜子,一边东家长、西家短的长舌妇。”还真是的,老爸的话很管用,我至今都不嗑瓜子,一切零食都与我无关。就我所知,很少有做父亲的会允许女儿抽烟喝酒,我老爸是个特例,因此我也在他的熏染下渐渐成了另类。在老爸的理念里,女人抽烟喝酒并无不妥,因为我逝去的奶奶也抽烟喝酒。
我十三岁就会抽烟,只是动作不太纯熟,那时常常偷老爸的香烟躲在厕所里过瘾,偷来的东西上不得台面,但那种刺激感总是会牵扯着神经的兴奋。因怕人发现,故警惕性很高,被呛在所难免,谈不上什么乐趣,只是好奇而已,只是想装出很大人的样子。当我十五岁那年,老爸第一次主动拿烟给我抽,他要我考上海外语学院,还说学外语的人不必拘于小节,凡事都洒脱一些。
老爸会五国语言,精通英语和德语,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在我的印象里,没有他老人家不懂的。老爸啊,怪女儿无能,虽外语考了全校第一,无奈其他科目太差,与心爱的大学失之交臂,让老爸一腔期愿化为虚无。对不起,老爸!今晚我喝了很多酒,脑子不是很清醒,也不想让自己清醒,闭上眼睛就开始想老爸老妈。想醉,怎奈酒量太好,怎么也醉不了,太清醒的人生令我难以承受那一连串灾难。
自我有记忆开始,也就四岁左右吧,我再也不能如邻家的孩童般自由地玩耍,每天要背唐诗宋词,要学加减乘除,最要命的是记英语单词。爸爸是大学老师,还是班主任,每天清晨六点老爸带学生跑步,我就站在学校的操场边朗读,声音要大,中气要足,若不然,老爸的耳光就会在我的脸上留下痕印。
我始终坚信,黄荆棍下出好人。十八岁以前,是老爸的鞭子在伴随我一路成长。我不怪他,如果没有他的严厉教诲,我可能跟我哥一个下场,正因如此,我才有了今日的闲适生活,再无需劳作之累。在从前那些闯荡的岁月里,我凭着一身豪气和酒量,硬是为自己闯出一片朗朗天来。
当然,一万个家庭就有一万种教育方式,我老爸既严厉又骄纵的教育方式显然很适合我,由此,也让我多了几分男儿气。我可以从一个温婉的淑女秒变为一个打街骂巷的泼妇,这没什么不好,人就是应该有极端而鲜明的个性,这样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才能在不同的环境里生存下来。我讨厌温室里的花朵,也讨厌中庸的活法,若我有孩子,我定然也会这般教他们。可惜,妖为了自由,放弃了这份天伦之乐。
在我很小的时候,老爸就让我读莫泊桑的《项链》,那时候不懂,现在我明白老爸的苦心了,他老人家是在教我不要学玛蒂尔德那样去为自己的虚荣买单。这本书最具讽刺意味的情节在于小说的最后一句话“哎哟!我可怜的玛蒂尔德!我那串是假的呀,顶多也就值上五百法郎!”玛蒂尔德辛苦还债十年,却被告知她当年借的是串假项链,她当然很难接受那样的事实,但却又真实发生在了她自己身上。莫泊桑借此讽刺那些爱慕虚荣的妇人,同时赐予她们爱慕虚荣所导致的恶果。
再读《项链》,感觉自己活得很实在,有就有,没有就没有,虚荣是一种欲壑难填的贪婪,而我并不需要。感谢老爸!没有你当初的谆谆教导,或许我会一直活在自己臆想的美好里,或许我会成为一个伪劣之人,或许我会跟大多数人一样,戴着假面,整天嘴里道着虚晃之词。与老爸的感情无法估量,也很爱妈妈,自他们离开,我再也找不到归依感,再也不能做个撒娇的孩子了。
我只是个平凡的女子,我有一颗脆弱的心脏,我有一副残破的身体。遗传了老爸开朗的性格,也遗传了爸爸妈妈的病,心衰就心衰,该来的始终躲不开。可是,我依然笑看红尘,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随时都可能死去的病人。我每天都笑着,那么坦然,那么豪爽。从前,我以为自己活不过四十岁,不曾想,一不小心又多活了五年。讨人嫌,活千年,这话很是在理。
小时候常挨老爸的鞭打,也让我的性格坚韧无比、倔强非常,从那时起,我就厌恶哭泣和眼泪。我发觉自己完全靠着意念而活,朋友们说我是个怪人,的确如此。每年夏秋之季我全身都会起荨麻疹,得过此病的`人大凡知道,浑身奇痒难耐,控制力差的人会挠出一身血痕来,头几年我还去医院输液治疗,后来也懒得去了,一发痒我就喝酒,我转移注意力,把自己灌晕乎了就挺尸。这般折腾十来天,疹子自然就消失了。这许多年来,我最不喜欢的地方就是医院,那真的是一座阎王殿。
从前,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常常会把别人批驳得体无完肤,只要有老爸在,我说话也底气十足,可后来老爸没了,我整个人几乎垮掉,繁重的肉身在往下沉,只以灵魂与老爸对话,那一段岁月里,我倍受煎熬。老爸跟我说过,“每一个人都应有自己的理念与生活方式,何苦要去生搬硬套别人的,过自己的日子,说自己的话。做事前先问问自己是否喜欢、是否愿意,而不是为了谁去做。”不错,别人的唾沫升华不了自己的人生,何必介意。一个人的心胸是岁月磨砺出来的,而不是嘴里说说就有了。当我还在乎别人对我的评价时,只能说明我修炼得不够,还没能达到我应有的人生高度。
老爸是我永远的崇拜,哪怕人已不在,这一份爱,我以精神承载!老爸教过我德语的再见是Ade,可我不想跟老爸说Goodbye,你是我今生来世永远的崇拜,不要让女儿一次次伤怀,你怎么可以走得如此草率,如果想我,就入我梦来!这一份想念,是任何男人都给不了的情感!男人可以有很多,但老爸只有一个!
爱情死了可以重生,可父母走了能再回来吗?我可以跟一个又一个的男人说再见,我可以把爱情当做是插曲是玩笑,我挚爱的双亲却也跟我开了一个好大的玩笑,他们竟然跟我道再见,何其残忍!自我有记忆开始,就为了老爸而活,老爸是我生命的主题,我可以为了得到他一个赞许,在我已遗弃书本十几年后再一次捧起英语书背起单词来,我可以为了请老爸来吃顿饭,提前很多天就在心里默菜谱,我甚至找出很多难念的字去请教老爸,以此证明我有在看书。或者常常在老爸教侄儿学英文时冒几个英文成语出来,以示自己还没完全忘记,而这所有的一切,都只为了得到老爸的认可。
很难理解自己的这种行为,也很难从这种惯性里抽离出来,就是此刻我也在心里念叨着“嘿,老爸你有在看吗?我在写你哦。”曾经深爱过的男人可以令我疯狂至崩溃,可老爸的离开却让我肉身与魂灵分离,他在我心目中仿佛一个神。老爸怎么可以如此博学,会几国语言都不说了,会多少诗词,会写出多少我无法望其项背的文字更不提了。天妒英才哪!作为老爸的女儿,我实在是太逊了!看着爸爸留下的这本厚厚的《辞海》,穷尽我一生也是读不完的。
爸爸,我爱你!但我再不能挽着你的臂膀撒欢,再不能嚷嚷着让你给我买烟,再不能听你唠叨着要我早睡早起,再不能听你在电话里跟我说天冷了,注意保暖。真的很骄傲今生是你们的女儿,老爸老妈给我留一间房,也许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来与你们团圆,没有你们的日子,我很不习惯。
死亡于我,只是换一个活法,我自然不会无故去寻死,但若命限到了,我会笑着离去。我没有向命运屈从过,至始至终我都牢牢掌控着自己的命运,我看尽所有的繁华,如今又归隐于幽谧之所,我把日子过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每日里与花儿絮话,跟狗儿交心,将我几十年的人生在文字里激扬,这般的闲情逸趣,何等逍遥!是的,赤橙黄绿青蓝紫也承载不了我悲情与欢愉的一生!妖是百无禁忌的,当然可以笑谈死亡。我死以后,请大家笑着为我送行,一杯薄酒,一支香烟,足已慰籍我漂荡于荒野的魂灵。
一朵花可以灿烂一季夏,可当它飘落于地的一刹那,我们依然会怜惜它曾经的美丽,我们总是难以忘却它余留的芬芳,就如同生命中的某个人,虽只是惊鸿一瞥,却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回味。如果要做一朵花,请赋予我妖媚的色彩,轻盈的姿态,魅惑的迷香,有一天当我被西风吹折飘零无依,也要撒落一地的芬芳。
在我还在喘气时,我定会好好活着,我把每一天都活出精彩与质感。老爸老妈,请在天堂里为我祈愿,愿我活得健康,活得久长,活得举世无双!
夜,很冷,风划过,带不走——我年复一年的思念。岁月的尘埃,依然厚重,默默静视着我。所有的快乐如此短暂,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不在了,快乐也不再。自双亲早早离开后,我再没体会过家的温馨,还谈什么年味儿。这一个新年,悲伤依旧,落寞如初。
孤独不是寂寞,孤独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寂寞是这种生活方式里的某种状态。当我选择了孤独,或安然,或闲雅,或寂寞,寂寞怎么可能让我如此美丽?寂寞之外,是更深的寂寞。当我遥望夜空,满城的灯火,只要有一盏因我而亮,那便是不寂寞的。寂寞的前身是美丽,寂寞是美丽凋零后的幻化,而非美丽的寂寞。
寂寞就如同每一年除夕夜里的烟花,它们也曾让夜空如此绚烂亮丽,它们将美丽留给夜空,自己却陨落于地。一阵风过,它们盘旋着离开,无谓要去哪里,已然漂亮地活过,足矣。寂寞是我手里的红酒杯,一家人品的是心醉,一个人饮下的是心碎。于是将酒杯掷下,清脆的声音不停回响,这夜便不再寂寞。
看红尘,多少温柔的痴醉,又怎抵,世事的变迁。碎裂的酒杯,也会有一种黯然失魂的美,和着冷雨,恣意横飞。氤氲的酒香,执着的孤单,瞬间弥漫了整间屋子,渐渐延展至夜空。我本独自饮酒,却无端让夜攫取了醇香,我便在这酒香里沉沉睡去。
这些年来,所有的文字只是为了给老爸看,活着就这么个念想,从生硬而晦涩的文字开始,当我刚开始有些随心所欲,有写作欲望之时,老爸没了。每一次去祭拜父母,会把我的一些文章念给老爸听。老爸永远是我心目中最棒的男人,这四十五年来,仿佛都在证明给老爸看,当然,我很不争气,我已经努力了,我一直想多练练笔,多写点,然后很自豪地跟老爸说“爸,你看我写的小说怎样,打个分吧。”可是我连这句话都没来得及说。
妖没有本事,写不出名篇巨著来,更没有精髓的思想,所有的文字都上不得台面,纯属自娱自乐。但妖又极其自恋、自私还自我,没有任何信仰,只信自己!这辈子从不小瞧自己,也不大看别人,始终未曾忘记这句话,因为在我孩提时代,老爸是这样告诉我的。
爸爸走的时候才62岁,在他离去的前两天,是老爸的生日,那是最后一次陪老爸喝酒,因心脏不好本已戒酒的老爸破例喝了两杯红酒。那一天他很开心,自妈妈走后,那是我和妹妹给老爸过的第一个生日,没有妈妈的絮叨,爸爸端起酒杯的那一刻自是多了几分豪爽。老爸很能喝,年轻的时候常常醉得不知归路,在这一点上,我完全秉承了他老人家的优良传统。
每一个夜晚的来临,我并不急于开灯,我怕那些刺眼的白光惊扰了父母的魂魄。我不停地抽烟,一屋子烟味儿,很是呛人,总是希望爸爸妈妈会出现在那烟雾里。坐于暗夜里,我脑子里常常会有很多画面:爸爸把烟递给我,妈妈试图去阻止爸爸,妈妈还会嗔怪爸爸“你个老家伙,真不知你是怎么教女儿的,人家的父母都是给女儿买花裙子,你倒好,尽买些烟啊酒的,哪天你发大财了,是不是还要买飞机大炮嘛。”
老爸则对妈妈笑笑“你个老娘们儿懂什么,熏过的肉肯定比新鲜的放得久。女孩子抽烟喝酒也不是啥坏事,我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像个小脚媳妇似的,要大气,要泼辣,还要天不怕地不怕。不要去学那些只会在自家门前卖弄口舌,溅一地唾沫星子,一边嗑瓜子,一边东家长、西家短的长舌妇。”还真是的,老爸的话很管用,我至今都不嗑瓜子,一切零食都与我无关。就我所知,很少有做父亲的会允许女儿抽烟喝酒,我老爸是个特例,因此我也在他的熏染下渐渐成了另类。在老爸的理念里,女人抽烟喝酒并无不妥,因为我逝去的奶奶也抽烟喝酒。
我十三岁就会抽烟,只是动作不太纯熟,那时常常偷老爸的香烟躲在厕所里过瘾,偷来的东西上不得台面,但那种刺激感总是会牵扯着神经的兴奋。因怕人发现,故警惕性很高,被呛在所难免,谈不上什么乐趣,只是好奇而已,只是想装出很大人的样子。当我十五岁那年,老爸第一次主动拿烟给我抽,他要我考上海外语学院,还说学外语的人不必拘于小节,凡事都洒脱一些。
老爸会五国语言,精通英语和德语,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在我的印象里,没有他老人家不懂的。老爸啊,怪女儿无能,虽外语考了全校第一,无奈其他科目太差,与心爱的大学失之交臂,让老爸一腔期愿化为虚无。对不起,老爸!今晚我喝了很多酒,脑子不是很清醒,也不想让自己清醒,闭上眼睛就开始想老爸老妈。想醉,怎奈酒量太好,怎么也醉不了,太清醒的人生令我难以承受那一连串灾难。
自我有记忆开始,也就四岁左右吧,我再也不能如邻家的孩童般自由地玩耍,每天要背唐诗宋词,要学加减乘除,最要命的是记英语单词。爸爸是大学老师,还是班主任,每天清晨六点老爸带学生跑步,我就站在学校的操场边朗读,声音要大,中气要足,若不然,老爸的耳光就会在我的脸上留下痕印。
我始终坚信,黄荆棍下出好人。十八岁以前,是老爸的鞭子在伴随我一路成长。我不怪他,如果没有他的严厉教诲,我可能跟我哥一个下场,正因如此,我才有了今日的闲适生活,再无需劳作之累。在从前那些闯荡的岁月里,我凭着一身豪气和酒量,硬是为自己闯出一片朗朗天来。
当然,一万个家庭就有一万种教育方式,我老爸既严厉又骄纵的教育方式显然很适合我,由此,也让我多了几分男儿气。我可以从一个温婉的淑女秒变为一个打街骂巷的泼妇,这没什么不好,人就是应该有极端而鲜明的个性,这样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才能在不同的环境里生存下来。我讨厌温室里的花朵,也讨厌中庸的活法,若我有孩子,我定然也会这般教他们。可惜,妖为了自由,放弃了这份天伦之乐。
在我很小的时候,老爸就让我读莫泊桑的《项链》,那时候不懂,现在我明白老爸的苦心了,他老人家是在教我不要学玛蒂尔德那样去为自己的虚荣买单。这本书最具讽刺意味的情节在于小说的最后一句话“哎哟!我可怜的玛蒂尔德!我那串是假的呀,顶多也就值上五百法郎!”玛蒂尔德辛苦还债十年,却被告知她当年借的是串假项链,她当然很难接受那样的事实,但却又真实发生在了她自己身上。莫泊桑借此讽刺那些爱慕虚荣的妇人,同时赐予她们爱慕虚荣所导致的恶果。
再读《项链》,感觉自己活得很实在,有就有,没有就没有,虚荣是一种欲壑难填的贪婪,而我并不需要。感谢老爸!没有你当初的谆谆教导,或许我会一直活在自己臆想的美好里,或许我会成为一个伪劣之人,或许我会跟大多数人一样,戴着假面,整天嘴里道着虚晃之词。与老爸的感情无法估量,也很爱妈妈,自他们离开,我再也找不到归依感,再也不能做个撒娇的孩子了。
我只是个平凡的女子,我有一颗脆弱的心脏,我有一副残破的身体。遗传了老爸开朗的性格,也遗传了爸爸妈妈的病,心衰就心衰,该来的始终躲不开。可是,我依然笑看红尘,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随时都可能死去的病人。我每天都笑着,那么坦然,那么豪爽。从前,我以为自己活不过四十岁,不曾想,一不小心又多活了五年。讨人嫌,活千年,这话很是在理。
小时候常挨老爸的鞭打,也让我的性格坚韧无比、倔强非常,从那时起,我就厌恶哭泣和眼泪。我发觉自己完全靠着意念而活,朋友们说我是个怪人,的确如此。每年夏秋之季我全身都会起荨麻疹,得过此病的`人大凡知道,浑身奇痒难耐,控制力差的人会挠出一身血痕来,头几年我还去医院输液治疗,后来也懒得去了,一发痒我就喝酒,我转移注意力,把自己灌晕乎了就挺尸。这般折腾十来天,疹子自然就消失了。这许多年来,我最不喜欢的地方就是医院,那真的是一座阎王殿。
从前,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常常会把别人批驳得体无完肤,只要有老爸在,我说话也底气十足,可后来老爸没了,我整个人几乎垮掉,繁重的肉身在往下沉,只以灵魂与老爸对话,那一段岁月里,我倍受煎熬。老爸跟我说过,“每一个人都应有自己的理念与生活方式,何苦要去生搬硬套别人的,过自己的日子,说自己的话。做事前先问问自己是否喜欢、是否愿意,而不是为了谁去做。”不错,别人的唾沫升华不了自己的人生,何必介意。一个人的心胸是岁月磨砺出来的,而不是嘴里说说就有了。当我还在乎别人对我的评价时,只能说明我修炼得不够,还没能达到我应有的人生高度。
老爸是我永远的崇拜,哪怕人已不在,这一份爱,我以精神承载!老爸教过我德语的再见是Ade,可我不想跟老爸说Goodbye,你是我今生来世永远的崇拜,不要让女儿一次次伤怀,你怎么可以走得如此草率,如果想我,就入我梦来!这一份想念,是任何男人都给不了的情感!男人可以有很多,但老爸只有一个!
爱情死了可以重生,可父母走了能再回来吗?我可以跟一个又一个的男人说再见,我可以把爱情当做是插曲是玩笑,我挚爱的双亲却也跟我开了一个好大的玩笑,他们竟然跟我道再见,何其残忍!自我有记忆开始,就为了老爸而活,老爸是我生命的主题,我可以为了得到他一个赞许,在我已遗弃书本十几年后再一次捧起英语书背起单词来,我可以为了请老爸来吃顿饭,提前很多天就在心里默菜谱,我甚至找出很多难念的字去请教老爸,以此证明我有在看书。或者常常在老爸教侄儿学英文时冒几个英文成语出来,以示自己还没完全忘记,而这所有的一切,都只为了得到老爸的认可。
很难理解自己的这种行为,也很难从这种惯性里抽离出来,就是此刻我也在心里念叨着“嘿,老爸你有在看吗?我在写你哦。”曾经深爱过的男人可以令我疯狂至崩溃,可老爸的离开却让我肉身与魂灵分离,他在我心目中仿佛一个神。老爸怎么可以如此博学,会几国语言都不说了,会多少诗词,会写出多少我无法望其项背的文字更不提了。天妒英才哪!作为老爸的女儿,我实在是太逊了!看着爸爸留下的这本厚厚的《辞海》,穷尽我一生也是读不完的。
爸爸,我爱你!但我再不能挽着你的臂膀撒欢,再不能嚷嚷着让你给我买烟,再不能听你唠叨着要我早睡早起,再不能听你在电话里跟我说天冷了,注意保暖。真的很骄傲今生是你们的女儿,老爸老妈给我留一间房,也许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来与你们团圆,没有你们的日子,我很不习惯。
死亡于我,只是换一个活法,我自然不会无故去寻死,但若命限到了,我会笑着离去。我没有向命运屈从过,至始至终我都牢牢掌控着自己的命运,我看尽所有的繁华,如今又归隐于幽谧之所,我把日子过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每日里与花儿絮话,跟狗儿交心,将我几十年的人生在文字里激扬,这般的闲情逸趣,何等逍遥!是的,赤橙黄绿青蓝紫也承载不了我悲情与欢愉的一生!妖是百无禁忌的,当然可以笑谈死亡。我死以后,请大家笑着为我送行,一杯薄酒,一支香烟,足已慰籍我漂荡于荒野的魂灵。
一朵花可以灿烂一季夏,可当它飘落于地的一刹那,我们依然会怜惜它曾经的美丽,我们总是难以忘却它余留的芬芳,就如同生命中的某个人,虽只是惊鸿一瞥,却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回味。如果要做一朵花,请赋予我妖媚的色彩,轻盈的姿态,魅惑的迷香,有一天当我被西风吹折飘零无依,也要撒落一地的芬芳。
在我还在喘气时,我定会好好活着,我把每一天都活出精彩与质感。老爸老妈,请在天堂里为我祈愿,愿我活得健康,活得久长,活得举世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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