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否具有商业性质该如何判断?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商业实质的判断 \x0d\x0a 企业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根据换入资产的性质和换入企业经营活动的特征等因素,换入资产与换入企业其他现有资产相结合能够产生更大的作用,使换入企业受该换入资产影响产生的现金流量与换出资产明显不同的,表明该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x0d\x0a 根据准则第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具有商业实质: \x0d\x0a (一)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x0d\x0a 1.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金额相同,时间不同。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总额相同,获得这些现金流量的风险相同,但现金流量流入企业的时间不同。 \x0d\x0a 比如,某企业以一批存货换入一项设备,因存货流动性强,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产生现金流量,设备作为固定资产要在较长的时间内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两者产生现金流量的时间相差较大,上述存货与固定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显著不同。\x0d\x0a 2.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金额相同,风险不同。风险不同是指企业获得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程度存在差异。 \x0d\x0a 比如,某企业以其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国库券换入一幢房屋以备出租,该企业预计未来每年收到的国库券利息与房屋租金在金额和流入时间上相同,但取得国库券利息通常风险很小,而房屋租金的取得则取决于承租人的财务及信用情况等,两者现金流量的风险或不确定性程度存在明显差异,上述国库券与房屋的未来现金流量显著不同。 \x0d\x0a 3.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相同,金额不同。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现金流量总额相同,预计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的时间跨度相同,但各年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存在明显差异。\x0d\x0a 比如,某企业以其商标权换入另一企业一项专利技术,预计两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相同,在使用寿命内预计为企业带来的现金流量总额相同,但是换入的专利技术是新开发的,预计在使用该专利技术初期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明显少于后期,而该企业拥有的商标每年产生的现金流量比较均衡,两者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差异明显,上述商标权与专利技术的未来现金流量显著不同。\x0d\x0a (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x0d\x0a 比如,某企业以一项非专利技术换入另一企业拥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该项非专利技术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相同,两项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和金额亦相同,但对换入企业而言,换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使其对被投资方由重大影响变为控制关系,从而对换入企业的特定价值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换出的非专利技术有较大差异;对方换入的非专利技术能够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从而对其特定价值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换出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明显差异,因而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x0d\x0a 本准则所指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税后未来现金流量,根据企业自身而不是市场参与者对资产特定风险的评价,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