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把诗经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大类,古人是按什么标准来分的?后世学者对这也有不同的看法,其中有力者有以下三种说法。
(一)按诗的内容和作用为依据,以《毛诗序》为代表。《序》云:“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橘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此说对后世影响很大,尊毛派多从此说。
(二)以音别为依据,以郑樵《六经奥论》为代表。郑樵说:“风土之音曰风,朝廷之音曰雅,宗庙之音曰颂。” 据朱彝尊《经义考》所引,李仲蒙认为,“夫《诗》者,古人之乐曲”,“诗人作之之时,固已为风、为小雅、为大雅、为颂,风之声不可以人雅,雅之声不可以人颂,不待太师与孔子而后分也”。川南宋程大昌也说:“南、雅、颂,以所配之乐名。” 近代王国维亦说:“窃谓风雅颂之别,当于声求之。”加之《诗经》原本就全是乐歌,这种“音别”说在近代影响更大。现行教材多从此说。
(三)是多重依据说。此说既标举音别说,同时又从乐歌的来源、作者及作品风格等方面来区分说明,所依据是多重的。宋代朱熹即是这样,他既指出,“风、雅、颂乃是乐章之腔调,如仲吕调、大石调”;又进而指出:“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若夫雅颂之篇, 则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庙乐歌之辞,其语和而庄,其义宽而密,其作者往往圣人之徒,固所以为万世法程而不可易者也。”“风则间巷风土男女情思之词,雅则朝会燕享公卿大夫之作,颂则鬼神宗庙祭祀歌舞之乐。” 而目前通用的袁行霈《中国文学史》这一高等教育新教材,在“本书所采用风雅颂分类依据是音乐之说”之注下紧接着说:“但音乐特点的形成,与其用途和地域的特点也密切相关,而不同特点的音乐,应用场合也不同。风、雅、颂最初只是一种音乐分类,在流传中也有了内容的区别。”编者虽未明说,但其实也是采用以音乐为主的多重依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