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干部带兵“十不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谢谢
廉洁带兵是新时期从严治军,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队伍稳定的重要保证,为圆满完成新训任务,制定了十条规定,用于规范和警示带训人员的言行:
第一、不准索取新兵钱物,维护新战士的正当权益。
第二、不准打骂、体罚新兵、注重新兵的思想政治教育,尊重新兵的人格。
第三、不准利用新兵的长相、地方口音等特点,讥讽、嘲笑、挖苦新兵,尊重新兵的自尊心。
第四、带训班、排长不准让新兵为本班、本排购置任何物品,要充分考虑新兵实际困难,设身处地的为新战士着想。
第五、不准让新兵为带训人员购置电话卡和变相缴纳手机费,克己奉公,不贪小利。
第六、新兵家长来队期间,带训、班排长不得单独接见,不准接受新战士和新兵家长馈赠的重要物品,现金,树立清正廉洁拒腐防变的良好形象。
第七、不准对新兵的正当请求予以打击报复,要尊重少数名族新战士的民族生活习惯,充分发扬民主。
第八、不准利用老乡关系,拉帮结派,以强欺弱,处事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
第九、不准对学习、训练中接受较慢的新战士打击报复、谩骂,增加不合理的训练时间,注重个人差异,因人施训,因材施教。
第十、不准对吃饭慢、饭量大的新兵训斥、挤兑、要关心新战士身体健康,注重心理疏导,关爱心战士成长。
扩展资料:
军队财经纪律十不准是财经纪律是全军所有人员必须遵行的规范。中央军委于1985年1月11曰根据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结合军队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内容:
(1)不准自行改变全军统一的标准、制度;
(2)不准违反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搞非法经营活动;
(3)不准虚报冒领经费、实物,坐支、挪用,截留应上交的经费,化大公为小公;
(4)不准出租和对外出借银行帐户以及违反现金、外汇、金银、珠宝等管理规定;
(5)不准擅自搞计划外工程;
(6)不准擅自购买专控商品;
(7)不准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实物;
(8)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游山玩水,挥霍浪费;
(9)不准侵占士兵利益;
(10)不准乱挤乱摊产品成本,乱列营业外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时代基层干部带兵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