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报关单的毛重和净重可以相差多少范围
海关报关单的毛重和净重可以相差在正负百分之三的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生溢短装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溢装数量在合同、发票标明数量3%以内的,或者短装的,海关应当根据审定的货物单价,按照合同、发票标明数量计征税款。
(二)溢装数量超过合同、发票标明数量3%的,海关应当根据审定的货物单价,按照实际进出口数量计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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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一、海关应当按照《关税条例》的规定,以从价、从量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
二、海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适用税种、税目、税率和计算公式对进口货物计征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三、除另有规定外,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按照下述计算公式计征:
1、从价计征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从量计征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关税税额。
3、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4、从价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5、从量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消费税税额。
海关报关单的毛重和净重相差得范围没有规定,但需要如实申报。
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的报关单规范规定:
二十七、毛重(公斤):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本栏目填报进(出)货物实际毛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
二十八、净重(公斤):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净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它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地位。
它既是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和调查的重要依据,又是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核销,以及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也是海关处理走私、违规案件,及税务、外汇管理部门查处骗税和套汇犯罪活动的重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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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相关的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大前提)。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规定,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等原因的: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无论是重量要改还是其他,符合原则的均可申请修撤)。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规定,货物报关后,如果海关查验发现实际到货情况与申报不符,海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关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关
1、散货重量可以有误差,可以是货物总重量的正负百分之三。
2、港口柜货也可以有误差,可以在货物总量的正负百分之五。
3、但是有些港口要求比较严格,如小港口一般都是要求在正负百分之三。
海关表示对净重大于毛重这种现象可以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海关建议报关行和企业注意核算毛重和净重,避免因申报不准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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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报关单填写注意事项:
1、海关发票格式不一,不同国家或地区有其本国或本地区规定的专门格式,来证内一般有规定,切勿用错格式。
2、凡是商业发票上和海关发票上共有的项目和内容,必须与商业发票保持一致,不得相互矛盾。
3、海关编码犹如身份证,这是产品的身份证,每个产品都对应的海关编码,通常是8位或者10位数字,产品如果出口,海关编码牵扯产品的退税率。
4、数量和单位同样要保证,增值税发票和报关单上一致,通常情况下报关单会体现两种计量单位,工厂可以任选其一。
5、关于海关发票的签署,要求以个人名义用手签方式签署的海关发票,则不盖公章,如需要监签人(证明人),也要手签,海关发票的签字人或其它单据的签字人不得作为监签人,海关发票如有涂改,须由原缮制人用钢笔小签,不能加盖校对印章,也不得由监签人代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关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净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毛重
港口柜货也可以有误差,可以在货物总量的“正负百分之五”;
但是有些港口要求比较严格,如小港口一般都是要求在“正负百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