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开户单位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应当遵循哪些下基本原则?

 我来答
股城网客服
2022-09-27 · 专注科普财经基础知识
股城网客服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1、《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如开户单位办理现金收入时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3、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扩展资料:

开户单位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钱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