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调剂录取名单
东北电力大学调剂录取名单如下:
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应符合申请调入我校相关专业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工学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工学照顾专业的,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非定向考生申请调剂,须在复试前提交调剂申请书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拟录取后签署定向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