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实施的类型
课程实施的类型:学科课程与经验课程、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国家课程是指由国家统一组织开发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课程。它具有统一规定性和强制性的特征,其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体现国家的教育意志。
地方课程是指由地方组织开发并在本地实施的课程,即由地方根据国家教育方针、课程管理政策和课程计划,在关注学生共同发展的同时,结合本地的优势和传统,充分利用本地的课程资源,直接反映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求,自主开发并实施、管理的课程。
必修课程是某一教育系统或教育机构规定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种类。在我国基础教育领域,主要是指同一年级的所有学生都必须修习的公共课程,是为保证所有学生的基本学历而开发的课程。
必修课程还可分为国家规定必修课程、地方规定必修课程和校定必修课程等。其主导价值在于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共性。必修课程的根本特征是强制性,它是社会或机构在课程中的体现,具有多方面的功能。
选修课程是指在某一教育系统或教育机构中,学生可以按照一定规则自由地选择学习的课程种类。它依据不同学生的特点与发展方向,允许个人选择,是为适应学生的个性差异而开发的课程。其主导价值在于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