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学的特点
美国文学的特点如下:
美国文学多表现为平民化,多元化,富于阳刚之气,热爱自由,追求以个人幸福为中心的美国梦。
美国文学(American Literature 或 Literature of the United States)指在美国产生的文学(也包括建国前殖民地时期的文学作品)。
用英语写成的美国文学可视为英语文学的一部分。美国文学的历史不长,它几乎是和美国自由资本主义同时出现,较少受到封建贵族文化的束缚。美国早期人口稀少,有大片未开发的土地,为个人理想的实现提供了很大的可能性。
美国人民富于民主自由精神,个人主义、个性解放的观念较为强烈,这在文学中有突出的反映。美国又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移民不断涌入,各自带来了本民族的文化,这决定了美国文学风格的多样性和庞杂性。美国文学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吸取、融化各民族文学特点的过程。
文艺复兴:
20年代,南方开始出现文学团体,创办了不少刊物。在诗歌、小说创作与文艺批评方面,都出现了一些有代表性的人物。一些作家先后形成“逃亡者”集团、重农派与“新批评派”,一时颇有影响。
最重要的南方作家是威廉·福克纳(1897~1962),他的作品如《喧哗与骚动》(1929)等,在构筑一个独特的艺术世界、反映南方精神面貌、刻划复杂的人物性格与艺术手法的多样创新上,都很出色。一般认为他是欧美现代派文学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
福克纳以及其他南方作家大多站在道德、宗教的立场上批判现代资本主义的物质文明。他们的作品里有许多对罪恶和变态心理的描写。他们的用意是清除污秽,让心爱的故乡变得干净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