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最基本的职能是
“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有以下:(1)吸收公众存款;(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3)办理国内外结算;(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5)发行金融债券;(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8)从事同业拆借;(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10)从事银行卡业务等等。”商业银行(CommercialBank)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
拓展资料:
1.商业银行的性质:
⑴商业银行是一种企业:把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作为自己的目标。
⑵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商业银行的经营和内容具有特殊性;商业银行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一般工商企业;商业银行责任特殊。
⑶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企业: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具有很强的广泛性和综合件,它既经营“零售”业务,又经营“批发”业务,已成为业务触角延伸至社会经济牛活各个角落的“金融百货公司” 和“万能银行”。
2.商业银行是货币资金出借方和出借方的中介或代表,实现资金融通,获得利息收入,利用吸收资金的成本与贷款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入之间的差额形成银行利润。
3.商业银行已成为买卖“资本商品”的“大商人”。商业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和整合货币资金外,还承担着货币管理的职能。
4.通过账户内存款的转账、代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支付现金等方式,成为工商企业、团体、个人的货币托管人、出纳、支付代理。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企业的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银行之间的业务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5.由于联系范围广,信息灵通,银行,尤其是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的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