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
【法律分析】: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如下:1.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发生的法定事由不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谈枯等。含猛洞3.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诉讼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知锋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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