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三检制度有哪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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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三检制度是自检,互检,交接检。
1、自检。
自检由各班组长组织,由班组操作工人对施工完成的工序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特别检查质量通病,操作者自己检查,自己发现问题,自己改正,将质量问题解决在其发生的初始状态。
自检合格后与下一道工序班组进行交接检;交接检完成后,由专职质检员进行专职检。自检包含预检及隐蔽预检,应作检查记录和检查结论。交接检应有接收班组的检查意见和接收意见。专职检形成质量检查记录和相应验收批资料。通过三检控制三工序即监督上工序,保证本工序,服务下工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
2、互检。
互检由各班组长组织,在班组操作工人之间进行,使班组工作人员之间互相检查、互相督促,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3、交接检。
交接检由项目部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本工序及下一工序施工班组长,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原材料质量情况,工序操作质量情况,工序质量防护情况等。
交接检符合要求,需隐蔽的必须办理隐蔽工程记录,由参加各方签名确认以后,方得转入下一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份,应由项目资料收集整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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