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化程序设计的原则
结构化程序设计的原则:
结构化程序设计的基本原则包括:自顶向下;逐步求精;模块化;限制使用GOT0语句。
自顶向下
程序设计时,应先考虑总体,后考虑细节;先考虑全局目标,后考虑局部目标。不要一开始就过多追求众多的细节,先从最上层总目标开始设计,逐步使问题具体化。
逐步求精
对复杂问题,应设计一些子目标作为过渡,逐步细化。
模块化
一个复杂问题,肯定是由若干稍简单的问题构成。模块化是把程序要解决的总目标分解为子目标,再进一步分解为具体的小目标,把每一个小目标称为一个模块。
限制使用goto语句
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的起源来自对GOTO语句的认识和争论。
肯定的结论是:在块和进程的非正常出口处往往需要用GOTO语句,使用GOTO语句会使程序执行效率较高;在合成程序目标时,GOTO语句往往是有用的,如返回语句用GOTO。
否定的结论是:GOTO语句是有害的,是造成程序混乱的祸根,程序的质量与GOTO语句的数量呈反比,应该在所有高级程序设计语言中取消GOTO语句。取消GOTO语句后,程序易于理解、易于排错、容易维护,容易进行正确性证明。
作为争论的结论,1974年Knuth发表了令人信服的总结,并证实了:
(1)GOTO语句确实有害,应当尽量避免;
(2)完全避免使用GOTO语句也并非是个明智的方法,有些地方使用GOTO语句,会使程序流程更清楚、效率更高;
(3)争论的焦点不应该放在是否取消GOTO语句上,而应该放在用什么样的程序结构上。其中最关键的是,应在以提高程序清晰性为目标的结构化方法中限制使用GOTO语句。
2023-08-15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