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
出口退税操作流如下: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一、出口退税操作流程是什么
1、出口退税操作流如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二、出口退税条件有哪些
出口退税条件有: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